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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信息] 云南事业单位: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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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4 14: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2012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一、选调单位简介
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为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下属事业单位,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位于昆明市北京路481号。其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稽查工作和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的受理和转办;依法对上级布置查处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依法对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环节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质量进行监测和抽送检;协助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污染和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二、选调的范围、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对象
在全省范围内选调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拔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选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食药监事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专业素质及组织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符合拟选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选调岗位及条件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学历 专业 其他选调条件
药械餐饮保化市场稽查岗位1 10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药械餐饮保化市场稽查岗位2 2 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 不限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40周岁及以下(即: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下列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的人员。
三、公开选调的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昆明信息港、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人才网和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等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2年8月27日至8月29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3.报名地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第一办公区(北京路481号)五楼会议室。
4.报名材料: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份):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2)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三);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
(4)提供证明本人具有干部身份的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书(见附件四);
(6)公民身份证或户口册;
(7)近期半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
5.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砚雯联系电话:0871-3327733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由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每个选调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削减选调岗位或取消相应岗位的选调计划。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领取时间:2012年9月6日—7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领取地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北京路481号一楼103室)领取;
联系人:王砚雯联系电话:0871—3327733。
(2)考试方式、科目和范围: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不指定教材。
主要考察药品、食品、医疗器械相关法律知识、公文写作、计算机基本知识;
(3)考试时间:2012年9月8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
(4)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遇末位分数相等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面试。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选调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考核、体检。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于面试名单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选调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面试。
(2)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王砚雯,联系电话:0871-3327733。
3.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证件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参加考试前须仔细阅读考场纪律要求,并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3)考生参加考试前应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饮食,保持良好的心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4.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人选的确定
(1)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2)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60%。
(3)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昆明市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
(五)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岗位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组织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组织实施。考核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核结果,报昆明市盘龙区调配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盘龙区政务公众信息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1.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2.办理调动手续时,须提供由云南省教育厅学历认证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选调纪律
(一)考生纪律要求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名、领取准考证并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否则按自动放弃处理。
2.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3.参加考试的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二)选调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1.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控告。
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1)凡与选调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选调人员,不得安排在该单位的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选调单位负责人和从事选调工作的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应当回避。
3.从事公开选调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调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在合格分数线上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调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六、监督电话
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0871—3327733
昆明市盘龙区监察局:0871—3165865
昆明市盘龙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1—5614685
附:
1.昆明市盘龙区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计划表
2.2012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2012年昆明市盘龙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单位证明及意见表
4.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诚信承诺书
附件下载.rar
昆明市盘龙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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