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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2公务员考试热点:解读“十二五”医改规划实施方案(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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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3:5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明确了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中最大的亮点: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将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实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做到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规划从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未来四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医改“指挥棒”之下,改革的路径更加清晰,如何踏踏实实走好这条医改之路更加引人关注。
          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探索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规划指出,“十二五”期间要加大救助资金投入,筑牢医疗保障底线。资助低保家庭成员、五保户、重度残疾人以及城乡低收入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提高封顶线,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70%以上。
          同时,在试点基础上,全面推进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加大对重特大疾病的救助力度。无负担能力的病人发生急救医疗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基金、政府补助等渠道解决。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发展慈善医疗救助。鼓励工会等社会团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互助活动。
          规划提出,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此外,完善商业健康保险产业政策,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发展基本医保之外的健康保险产品,满足多样化的健康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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