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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12公务员考试热点:解读“十二五”医改规划实施方案(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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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13:54: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3月22日,国务院印发《“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规划明确了2012-2015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阶段目标、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是未来四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中最大的亮点:到2015年,政府卫生投入增长幅度将高于经常性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并实现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做到有效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规划从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统筹推进相关领域改革,建立强有力的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明确了未来四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和主要任务。医改“指挥棒”之下,改革的路径更加清晰,如何踏踏实实走好这条医改之路更加引人关注。
        问:“十二五”期间在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方面有什么目标?会采取哪些措施?
        答:医改规划提出,到2015年,实现非公立医疗机构床位数和服务量达到分别达到医疗机构总数和服务总量的20%左右。为实现这一目标,将进一步加大鼓励和促进社会办医的力度。
        一是放宽社会资本办医准入。要落实调整和新增医疗卫生资源社会资本优先的原则,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张的,原则上不再扩大公立医院规模。鼓励和引导有实力的企业、慈善机构、基金会、商业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境外投资者举办医疗机构。鼓励具有资质的人员(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开办私人诊所。
        二是进一步改善执业环境。要全面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在税收、价格、医保定点、土地、重点学科建设、大型设备配置、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鼓励和优惠政策,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创造公平发展环境。
        三是坚持扶优扶强。要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这契合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也是国际上通行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和发展具有一定规模、有特色的医疗机构,发展高水平、高技术含量的大型医疗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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