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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时事评论:“骚扰之辩”不能止于男女聒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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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1:35: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20日,上海地铁官方微博提醒女性勿穿着暴露以防止地铁性骚扰,引发网络论战。6月24日,两名年轻女子在上海地铁二号线以行为艺术表达抗议:“我可以骚,你不能扰”、“要清凉不要色狼”。(《山东商报》6月25日)
  地铁等人群密集场域的性骚扰,在不少城市女性的心理产生了阴影。但,再牛的“防狼术”也挡不住防不胜防的“咸猪手”,更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除了提示女性自我防范,并无提前干预避免骚扰结果发生的措施。地铁方面友情提示女性勿穿着暴露以避免性骚扰,其善意的初衷恐怕毋庸置疑。
  两名女子的行为艺术,无疑将此友情提示上升到了男权和女权的高度。个人认为,大可不必。如何穿衣打扮是女性的自由权利,并且男性也并不能因为女性穿着暴露,就认为性骚扰就有某些合理性甚至正义性,认为穿着暴露的女性被骚扰是“活该”。但同样,无论是男性还是其他公众,也有享受公共场所相对舒适的权利,不可否认,过于暴露的穿着,确实容易给众人带来某些尴尬和不适应。
  光从男权和女权的立场,去争辩“骚”和“扰”这个命题,恐怕无益于解决公共性骚扰的难题。笔者以为,要解决这一公共命题,须站在公共立场上,以公共伦理的思维去破解。因为在公共场合,无论谁骚扰谁,都是道德和文明的污点。无论男权主义者也好,女权主义者也罢,若只谈自身的权利、感受和自由,而罔顾公共伦理和公共感受,罔顾自身在社会的角色定位,没有共同的价值标准,那么“骚扰之辩”也只能是场男女群体的口舌游戏。
  公共场域,存在着很多约定俗成的规则,而这些规则,都是民众权利让渡形成的结果。女性有选择穿衣风格的自由,但在公共场域,毕竟是参与公共生活,有必要照顾到公众普遍的接受尺度,这或许不是硬性的律法和道德要求,但这种关照其实是尊重的体现。许多人在职场,往往在穿着上都会主动照顾到上司和客户的感受,以示尊重。为什么在公共生活中,就不能照顾到身边公众的感受呢,过于暴露的穿着,会否对男性产生引诱而制造尴尬不去讨论,但对于未成年的孩子而言,毕竟还是会有影响的。由此可见,“我可以骚你不可以扰”如果只是从男女私权的角度去诠释,是可以说得通的;但放置在以尊重为前提的公共场域,难免显得有些自私的成分。
  因此,由“骚扰之辩”,我们不但要看到男性对女性的骚扰,更应应该看到女性穿着过于暴露对公众的骚扰。关于前者,应该在干预前置上想办法,比如是否可以在高峰期设立女性车厢、更多的友情提示、营造道德氛围;而关于后者,或许就只能依靠女性朋友的自觉了,对公共生活多些照顾、对身边的公众多些尊重,穿衣的尺度也就自然能够把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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