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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 2012政法干警申论热点:男子刻章救妻拷问医保之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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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1:37: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闻背景】
  北京下岗男子廖丹为救患上尿毒症的妻子,找人刻了医院的收费章,为妻子进行免费透析治疗,4年间以此方式骗取医院治疗费17万余元。事发后,廖丹被检方以诈骗罪起诉,面临3至10年的刑责。 “她病成这样,我总不能掐死她,哪怕有一点钱给她治病,我何必去刻假章?”在法庭上,被告人廖丹掩面而泣。(7月12日《京华时报》)
  【热点综述】
  这条看似不起眼的“社会新闻”,却引来了网友几万条的跟帖讨论,成为舆论焦点之一,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很多看到这条新闻的人,都或多或少有物伤其类的感觉——廖丹在花光积蓄、想尽一切办法之后,为了让妻子保命,不得不冒着被抓的风险“刻章救妻”,这里面的辛酸和痛苦,这里面的无奈和悲凉,刺痛着每一个对“看不起病”感同身受的普通人。
  廖丹的行为已经触犯刑律,他也将因此受到法律的惩处,这一点毫无疑问。但值得追问的是,为什么廖丹会走上这条路?
  廖丹下岗多年,妻子杜金领是外来务工人员,他们正是标准的弱势群体,也是抗风险能力最差的群体,一场大病,就会让他们走投无路,这个群体,恰恰是最需要大病医疗保障的。是的,如果他们有足够的医疗保障,“刻章救妻”这样的悲剧不会出现。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最需要大病医疗保障的弱势群体,却是最没有保障的——他们既没有能力购买市场化的医疗保险,政府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障也远远不足以支付大病所需。这样的困局,恰恰是弱势群体无法逾越的一座大山,在大病面前,他们无所适从,要么寄希望于媒体报道后的爱心奇迹,要么就只能自己想办法,比如,廖丹冒着坐牢风险的“刻章救妻”。
  廖丹的悲剧,只是医疗保障不足的一个缩影。我们目前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虽然覆盖面广,但却存在“保小病不保大病”的倾向,即便是保障水平较高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其支付上限,也往往与大病治疗费用还有很大差距。《新世纪》周刊曾经做过一个专题,叫“大病难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在“大病难保”的风险面前,在动辄几十万的医疗费用面前,其实不只是廖丹这样的弱势群体,就是有着稳定工作的普通人群,也没有安全感可言,一场大病,同样会把他们拖垮。
  为“廖丹们”解困,社会方能健行
  困顿中的廖丹,曾经两难的廖丹,现在让更多人陷于情与法的困顿,使法庭面临着更大的两难——假如真把廖丹关进监狱,对他病重的妻子来说是雪上加霜,而且恐怕所有人都不会接受法律的这种冰冷,当事医院也将承受数不尽的道德谴责;但是,私刻医院的印章骗取治疗,让医院无端蒙受经济损失,无论如何都是不能被允许的行为。如果廖丹不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好像也有些说不过去。
  这种两难,根源在于社会福利制度的一些深层次缺陷。显然,如果医疗保障制度比较完善,像廖丹妻子这样的情形能够接受基本的救助和治疗,人们不至于眼睁睁看着病人因没钱求医而抱憾死去,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即便发生了人们也很容易判明是非,选择立场。
  当然,并不是说廖丹案在当下无解。依我看来,此案最好的结果,当是检方撤诉,医院方面表示既往不咎;如果再有社会机构或个人对廖丹一家提供帮助,维持其妻子的治疗,就更完美了。不过,这种设想,只在此时此案有意义,对于更多有着类似困境的“廖丹们”来说,并不济事。
  健康的社会,不能让过多的穷人绝望,是拿出决心切实改革医保制度,为“廖丹们”彻底解困的时候了!必须看到的是,每一个类似的困苦故事,都是社会“负能量”的诱因——文明社会的要义是以人为本,而以人为本的前提是病有所医,让病人获得基本的医疗关怀可谓文明社会的底线要求,是故,社会上每多出现一名只因缺钱便有病难医的病人,人们对社会的文明和公正的怀疑就会增加,归属感就会减弱,热情就会降低。
  【深度分析】
  一、【户口顽疾】城市医保不能惠及的“外来人口”
  在北京,廖丹妻子因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类似廖丹妻子这样在户籍夹缝中被城市医保遗漏的外来人员、农民工并非少数,而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
  当然,除了城镇医保,农民工在农村原籍还可以参加新农合医保,但限于新农合医保的地域分割、不能互认、统筹层次低下以及报销水平不高等体制障碍,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外来工来说,这样的医保也不能起到太大的救济作用。
  二、【医保之痛】门诊医保额度太低
  对于享受医保之惠的人群来说,由于诸多原因,疾病负担也很重。
  尿毒症患者做透析,每个月大约要花费6000元。目前,门诊透析郑州市职工医保每个月可报销2500元,居民医保能报1500元。以郑州市职工医保为例,每个月报销2500元之后,个人还需要负担约4000元的治疗费用。很多退休职工,夫妻二人的工资加起来不足3000元,全部花光还有1000多元的医疗费缺口。
  此外,很多郑州市职工医保尿毒症患者不理解的是,同样都生活在郑州,省职工医保尿毒症患者每月门诊报销额度能达到6500元,而郑州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只有2500元。
  据郑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工作人员介绍,医保报销比例不是随意制定出来的,而是和基金的筹集情况有关,确切地说跟当地的经济水平有关,发达地区筹集的医保资金多,报销的额度自然就高,反之,报销水平就相对低一些。
  三、【探析】报销额度涨幅赶不上药价涨速
  目前,国家医疗改革已经推行了基本药物制度,一再降药价、扩大医保覆盖面、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可是患者并未感受到这些措施带来的实惠,依然是看不起病。看病贵,到底贵在哪儿?真的是医保报销额度的问题?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医保报销的额度是高了,可是药价更高了、检查费也更高了,报销额度的提高速度远远赶不上药品、耗材等价格的增长,所以看病依然贵,甚至更贵!
  此外,国家对各类医院的药品收入比规定了指标,比如,三级综合医院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不得高于45%。正是基于这个规定,不少医院科室控制了药品收入比,药品收入降低了,但为了盈利挣钱,又在医疗仪器检查上做文章,让病人做不必要的、不该做的检查,这也使医疗费用增加。
  虽然一再降价,也推行基本药物制度,但降价药物往往一降价就消失,这也是备受诟病的医改难点。
  四、“医保覆盖”还有多少空白待填补
  都说“法律无外乎人情”,但在“私刻公章救妻”事件中,为何“法律与人情”又分明如此矛盾冲突、难以兼得,让人备感撕裂之痛呢?
  “贫贱夫妻百事哀”,不仅是高昂医药费下折射的家境贫困之哀,更是面对最迫切需要医疗救济的弱势群体,目前医保制度事实上处于空白、失灵状态的悲哀。我们的医保制度不是已覆盖13亿人、参保率超过95%了吗?何以仍会遗漏下廖丹妻子!早在2010年,人社部便曾明确,“对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各地不得以户籍等原因设置参保障碍”,可为什么在北京,廖丹妻子仍会因“不是北京户口,不能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
  事实上,查看一下人社部《2011年度统计公报》,便不难发现,类似廖丹妻子这样在户籍夹缝中被城市医保遗漏的外来人员、农民工并非少数,而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如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5278万人”,但“参加医疗保险的农民工人数为4641万人”。这也就是说,在城镇参加医保的农民工实际不足五分之一。诚然,除了城镇医保,农民工在农村原籍还可以参加新农合医保(事实上,这也是目前我国医保能在形式上覆盖13亿人的基本背景),但囿于新农合医保的地域分割、不能互认、统筹层次低下以及报销水平不高等体制障碍,对于长期生活在城市的外来工来说,这样的医保显然不可能起到多少事实上的救济作用,廖丹妻子的遭遇,便是对此的鲜活诠释。
  因此,“私刻公章救妻”事件实际上再次提醒,目前我国医保体制仍面临巨大的漏洞,亟待加紧健全完善。如,医保在农村与城镇之间的体制分割亟待整合统一、在地区之间的互认通用亟待加速推进,同时,各种医保的报销水平、保障待遇也亟待不断提高。惟其如此,“私刻公章救妻”的情理分裂,才可能得以真正弥合。
  辣眼看世界:
  即便是隔着新闻纸,人们也能听见一位丈夫被迫“诈骗救妻”的沉重叹息。这样的新闻并不是第一次激起我们心底的波澜。几年前,一位身患重病的农民,也是为了保住性命,只能故意抢劫以获得入狱免费治疗的机会。
  这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们,本应有着和常人无差别的爱与尊严,但当他们的境遇与“疾病”、“社会保障救济”等词语关联时,尊严往往分崩离析。即便是表达最朴素的一份亲情,也往往只能出卖自己的人格与尊严,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这恐怕不仅是一位贫穷却坚守的丈夫的悲情,更是社会救济的悲哀。
  “对贫弱者的态度,是衡量社会文明的标志”,这句话置换到丈夫“诈骗救妻”的语境中,正可以测量出社会的温度。小人物的命运是社会生态的放大镜,没有谁愿意因为疾病,就出卖自己的人格、尊严与自由。但底层人为了保住性命,不惜冲破法治底线的案例却又在告诉我们:当整个社会的保障救济进程在不断提速的时候,还有一些群体依然在不为人知的暗角,舔舐伤口独自哭泣。当他们遭遇困境时,找不到可以求助的人,也找不到可以救济他们的制度,表达亲情与坚守,也成为一件十分奢侈的事情。这时,用远离文明与法治的极端方式聊以自救,就只能成为最无奈的方式。
  不妨再复述一遍那个耳熟能详的故事:1935年的纽约,一位老太因孙子饥饿而偷盗面包在法院受审,旁听的纽约市长脱下帽子,往里面放进10美元,说道:“请诸位每人交50美分的罚金,这是为我们的冷漠付费,以处罚我们生活在一个要老祖母去偷面包来喂养孙子的城市。”如今,面对一个只有依靠诈骗才能为妻子治病的丈夫,谁又该为自己的冷漠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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