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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I] 2011年政法干警招考民法学备考民法知识习题及答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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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1: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财产继承权】
【多项选择题】
1.1918年赵清生母亡,1919年赵清与李某结婚,生女赵芸。1924年赵清留学英国,与一英籍女同居,生一子一女。1925年,赵生父续取张某。1936年赵清回国,无业,与妻李某、女赵芸均由生父和张某供养。1975年赵与李某离婚,同年又与王某结婚,王带来2女(刘芳16岁,刘珍14岁),次年又生了一子赵宇。现赵清病故,继母张某,英籍女及所生子女、李某及所生女赵芸、王某及刘珍、刘芳、赵宇争继赵的遗产。本案中()有继承权。
A.李某
B.英籍女
C.王某
D.张某
E.英籍女所生子女赵芸、赵宇
F.刘珍、刘芳
2.下列关于待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正确的有()。
A.两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
B.两者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
C.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
D.两者的本质是一样的,只是名称不同
3.根据法律,继承人因下列原因将丧失继承权,这些原因是()。
A.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B.故意杀人的
C.伤害被继承人,构成犯罪的
D.遗弃被继承人
4.张某与妻子方某有一儿子张甲,与妾李某有一女儿张乙,1948年张某又赎买陈某为妾,但没有得到张家的公认,张某与陈某在外租房子同居,生一子张丙并还收养张丁为养子。1954年张某又回原籍同李方及其子女共同生活。“文革”开始,张、李、方被批斗,惟有陈某没有被批斗,故张某便搬到陈某居住,但同李、方及其子女还有来往。1979年张某被平反,退还房屋8间及其被抄物品折价的32000元。事后张某还是与陈某一起生活,8间房屋由李方及其子女居住,分别各4间。1990年张某病重,搬到李某处,4个子女共同照顾。张某去世后,1979年被平反,退还的房屋8间及其被抄物品折价的32000元是张某与其妻子分割同共财产,你认为,张某的遗产该如何处理()。
A.张某的三个妻子与四个子女都是合法的继承人,且都是第一继承人
B.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张某的三个妻子应该适当地多分点
C.张丁和陈某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
D.张丁和陈某不能继承张某的遗产,但是可以适当地分给她们一些遗产
5.金女与荀男恋爱多年,两人刚登记结婚,共同存款和共同为结婚准备的用品价值上万元。荀男身为司机,不幸的是,在原定结婚日前一周,荀男在出车中遇到车祸,车毁人亡。金女主张,没过门的媳妇也是媳妇,应继承爱人的遗产。公婆认为,一没结婚,二没同居,把给新媳妇做的衣服拿走就可以了,双方协商不下,诉至法院,你认为()。
A.没举行结婚典礼,不是夫妻,无继承权
B.取得结婚证即确定夫妻关系,先划出一半为金某的个人财产
C.原则上对另一半男女的财产公婆和女方三人有平等的继承权
D.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公婆应多分一些
6.陈宇(女)4岁时,其生母与刘佳林再婚,陈宇随生母与继父共同生活9年,继父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1988年刘佳林与陈宇的生母登记离婚,陈宇遂起诉与刘佳林解除继父女关系。有关陈宇与继父刘佳林之间关系的诸多看法中,()等看法是正确的。
A.在陈宇生母离婚前,陈宇与刘佳林既存在姻亲关系,也存在抚养关系
B.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自然终止,法院对陈宇的起诉可不予受理
C.陈宇与刘佳林之间权利义务关系不能自然终止
D.法院应当对陈宇与继父的关系作出是否准许解除的调解或判决
7.方某与复员军人赵某结婚十余年,后方某因与赵某感情不和而起诉离婚,诉讼中双方为赵某婚后部队发给的复员费、医药补助和回乡生产补助费的归属发生争议。方某坚持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赵某坚持系其个人财产。双方争议的上述费用法院应当()。
A.一律按赵某个人财产处理
B.一律按方某与赵某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C.认定结婚十年以上,复员费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D.医疗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一律归赵某所有
8.20年前金某丈夫去世,后同丧妻不久的李某结婚。当时李的长子10岁,次子8岁,后金某带去的一男一女与李的长子、次长大成人参加了工作。两年前,金某患病双目失明。去年李某去世,金某的生活无着落,她的亲生儿子和女儿认为,母亲改嫁进了李家的门,就得李家赡养。李某的两个儿子认为金某不是他们的亲娘,他们没有赡养义务,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有赡养金某义务的是()。
A.金某的亲生女儿
B.金某的亲生儿子
C.李某的长子
D.李某的次子
9.肖某夫妻收养肖路为子,肖某病危,立下遗嘱,4间房及财产均由其妻继承,后肖某病重,怕妻子无经济收入,生活无人照管,又立下遗嘱,全部房屋、财产归养子,但养子要赡养其母,按月给养母生活费。1980年1月肖某病故,肖路继承了全部房屋、财产,按月给养母生活费。1981年初,母子关系恶化,肖路停付生活费。一年后,肖母要求脱离母子关系,按第一次遗嘱内容继承肖的遗产,诉到法院。法院研究后有下列意见:你认为哪些意见是正确的?()
A.确认第一次遗嘱有效,因第二次遗嘱取消了无经济收入和劳动能力人的继承权,无效
B.确认第二次遗嘱有效,因法律规定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C.第一次遗嘱已被第二次的否定,第二的内容又违法,都没有效力,按法定继承
D.第一个遗嘱也不完全合法,不应把全部财产都有当作遗产,其中的1/2应为肖路的养母所有;余下的1/2按遗嘱也应归肖路的养母
10.公民甲、乙离婚。其一子丙12岁,由女方抚养,由甲方每月付给丙生活费200元。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方应付给其子丙生活费的期限应该()。
A.由夫妻甲、乙双方协商
B.至其子丙18周岁
C.至其子丙能独立生活
D.由夫妻甲、乙双方协高,协商不成,由人民法院判决
11.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夫婚前个人所有的房产,婚后双方共同使用,经过了6年
B.妻婚前所有的高档红木家具,婚后共同使用,经过了6年
C.夫从部队转业后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双方结婚时间过了6年
D.夫从部队复员后所得的医药补助费,双方结婚时间经过了6年
12.下列各种婚姻关系中,属于无效婚姻的是()。
A.仅差20天即达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形成的婚姻
B.异父母的兄妹之间的婚姻C.为取得巨额遗产而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D.经判决准予离婚,在上诉期限内一方与他人结婚形成的婚姻
13.1984年钱某夫妇收养张某(当时2岁)为养子,一直共同生活。1993年张的生父母与钱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一年后张某亲生父母相继去世。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张与其生父母及其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张与其生父母及其他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须经协商确定
C.张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D.张无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14.甲、乙系夫妻,均生于1957年,无子女,1992年得一弃婴,甲、乙养之如亲女,并办理了有关登记手续。1994年7月。弃婴之母丙欲要回女儿,甲、乙不允,丙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乙与弃婴之间已形成收养关系
B.甲、乙与弃婴之间未形成收养关系,因为被收养人不符合法定条件
C.丙要回女儿的请求应予支持,因其女儿尚幼,抚养女儿是其权利与义务
D.甲、乙根据法院规定符合收养人条件
15.李某有一子两女,其中儿子甲1989年死亡,当时,甲有一女乙尚年幼。不久,李某也患病不起,遂亲笔立下遗嘱,其所有的4间房屋及存款1000元由两个女儿丙、丁继承。后李某死亡,丙、丁分割了李某房产和存款。李某的儿媳妇戊提出李某生前所作遗嘱无效,她和乙均有权继承房产和存款。李某所作的遗嘱()。
A.具有法律效力,丙、丁应继承分割遗产;乙、戊无权分割遗产
B.无效,应按法定继承重新分割遗产,甲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由乙、戊继承
C.部分无效,应给乙保留应继承份额,然后再按遗嘱分割遗产
D.无效,但戊无权分割遗产,应由乙代甲继承遗产
【参考答案】
1 CDEF;2 ABC;3 ABD;4 AB;5 BCD
6 ACD;7 CD;8 ABCD;9 AD;10 AD
11 AB;12 AD;13 AC;14 AD;15 CD
16.6年前,张某与同村的小伙子进西藏谋生,自离家以后,持续4年无音信。张妻遂向法院申请宣告张某死亡,1992年7月,法院依法宣告张某死亡,遗产由张妻和儿子继承,不久,张妻带子改嫁到邻村,原来的房子空着。第二年8月,与张某同时进西藏的伙伴回来,说张某于1992年10月因病死途中,并转交了张某的自书遗嘱一份。遗嘱指定张某的兄嫂继承其房产中的北三间。兄嫂见遗嘱后,会同村委会,找到原来张某的妻子某乙,当面搬入北房三间。第二天,某乙觉得自己与儿子已继承了房,自己已有所有权,张某兄嫂的进住行为实属侵权,遂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为此,依据法律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张某因为已经宣告死亡,其财产早已被其妻子和儿子所继承,故此其遗嘱无效
B.张某的遗产该由张某兄嫂继承
C.张某虽然已经宣告死亡,但其权利能力还有,故此其遗嘱有效
D.为了公平起见,张某的遗产由各当事人平均分配
17.胡听涛有一子名小军,已30岁尚未结婚,胡听涛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惠,胡听涛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听涛所立的这份遗嘱()。
A.涉及到现金2万元的部分无效
B.该部分无效是因为违反了遗嘱自由原则
C.该部分无效是因为所附条件违法,侵犯了他人的婚姻自由
D.该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
18.离婚后,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当给予适当帮助,司法实践中,确定是否给予帮助,应具备哪些条件?()
A.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生活确实困难
B.帮助的一方,必须有负担能力
C.接受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后未再婚的
D.帮助的一方必须是离婚后未再婚的
19、选项所列哪些财产离婚时应当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A.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各自或共同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B.婚前财产与婚后无法查清的财产
C.虽属婚前财产,但已结婚多年,由双方共同长期使用、经营、管理的财产
D.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
20.侨居国外的男女华侨,在我国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处应符合下列条件()。
A.符合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
B.符合我国使馆驻在国法律
C.没有两国任何一国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条件
D.不具备我国《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的条件
21.甲和乙系夫妻,育有两子一女。1965年,夫妻俩自造楼房一栋。1970年,又在长子的帮助下,添置了不少日用家具。1992年,甲病故,经查,尚未有银行存款1万元。各继承人为遗产问题发生争执,下列哪些认识是正确的?
A.楼房和日用家具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但应先扣除乙的一半,其他的才可以作为甲的遗产继承
B.所置家具,既有长子的帮助,长子也应有一份共有权,其余再扣除乙原得的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均分
C.1万元银行存款应先扣除乙应得的一半,其他5000元作为遗产继承,由4人均分
D.甲的遗产,由其妻乙继承二分之一,其二子一女继承二分之一
22.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B.只有在认定其应负刑事责任的前提下,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C.自动丧失继承权
D.其他继承人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23.下列中国公民不准与外国人结婚()。
A.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的干部和战士
B.外交人员和公安人员
C.正的劳动改造的人和正在服刑的人员
D.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
24.遗嘱继承人已经依照遗嘱取得了被继承人的部分遗产,他对被继承人遗产中未用遗嘱加以规定的部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A.是否可以继承取决于人民法院判决
B.无权再继承
C.是否再有权继承取决于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协议
D.是否有权继承应该依据法定继承的有关规定
25.相对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
A.推定没有继承人的先死
B.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
C.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不继承,由其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D.推定有继承人的先死
26.女方在怀孕期或分娩后一年内,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离婚诉讼请求是()。
A.女方与人通奸怀孕,男方提出离婚的
B.女方提出的
C.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提出的
D.男方是军人提出的
27.张某于1964年7岁时被刘利钢、朱文秀夫妇收养,改名刘非。1970年,刘利钢和朱文秀生一子,取各刘冰。刘利钢、朱文秀对刘非、刘冰都非常疼受,全家四口人互相体贴,关系和睦。1980年,刘非得知张金碌是自己的生父后,与刘利钢、朱文秀关系疏远。1984年,朱文秀病故,1986年,刘利钢因病致残,其收入仅能勉强维护个人生活,无力抚养子女。此时,张金碌生活困难,刘冰正在读书,刘非经营个体餐馆,收入较多,张金碌要求刘非赡养,刘冰要求刘非抚养,均遭到刘非拒绝,为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刘非对张金碌无赡养义务
B.刘非对张金碌有赡养义务
C.刘非对刘冰有抚养义务
D.刘非对刘冰无抚养义务;
28.李四共有存款5万元,李四有一母,儿子甲刚参加工作,女儿乙读中学。李四突然死亡,在清理遗物中发现其亲笔书写、签名的遗嘱一份,并注明年月日,其中写明,在他死亡将5000元留给乙读书用。李四死时其妻身怀孕4个月。为此,你认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5万元为李四夫妻共有遗产,其中2.5万元归其妻所有,2.5万元为遗产
B.2.5万元的遗产中。0.5万元为遗嘱继承,另2万元为法定继承
C.法定继承人有李四妻,李四母、儿甲、女乙,且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应为胎儿保留1份
29.继子女可以继承()。
A.生父母的遗产
B.继父母的遗产
C.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继父母的遗产
D.与生父母离婚的继父母的遗产
【参考答案】
16 BC;17 ACD;18 ABC;19 ABCD;20 ABC
21BC;22 BCD;23 ABCD;24ABC;25 ABC
26ABC;27AC;28ABCD;29A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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