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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I] 最新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专业综合I备考——民法复习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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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1:56: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作为政法干警招录考试笔试考试科目之一,专业综合Ⅰ、Ⅱ是政法干警考试硕士试点班所必须考到的科目。《专业综合Ⅰ》试题考查考生对刑法、民法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考生不仅要熟记法条,而且要理解法条,对一部分重点法条还要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综合Ⅱ》试题考查考生对法制史、宪法以及法理学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求考生理解法学的起源与发展,掌握法理相关知识,熟记宪法知识,特别是中国的宪法知识。
作为考试,都要有充分的准备,下面公务员考试在线政法干警考试研究组就分别对专业综合Ⅰ的民法复习方法进行总结,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希望考生能在备考过程中更有针对性。
民法学的复习方法
(1)掌握现行主要民事立法,熟悉相应的民事法律条文。
现行的民事法律条文则是将相应的民事法律理论予以抽象概括,经过立法者的提炼而形成的成果。理解了民事法律条文,就把握住了民事立法所确认的民事法律理论的精华部分。
(2)注意把握民事法律理论的体系。
由于每个民事法律关系均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而每个民事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均以相应的民事法律事实作为前提。民事法律关系及其三要素构成的普遍性和民事法律事实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普遍性,成为贯穿民事法律制度的主线。
(3)处理好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
在复习民法的过程中,应当注意结合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情况来理解民事法律规范所包含的原则性与灵活性,切忌用公式化的思维方法来解释民事法律条文和现实社会中的民事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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