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26|回复: 0

[专业综合I] 政法干警民法学试题:《婚姻家庭法》(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2-8-25 21:5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法干警民法学试题:《婚姻家庭法》(一)
一、单项选择题
1. 婚姻家庭关系之所以不同于其他社会关系,是因为它具有( )
A. 伦理属性 B. 自然属性 C. 人身属性 D. 社会属性
2. 群婚制的高级形态是( )
A. 血缘群婚制 B. 亚血缘群婚制
C. 杂婚制 D. 对偶婚制
3. 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亲属法( )
A. 置于民法典的“人法”编中 B. 在民法典中专设一编——亲属编
C. 由一系列单行法构成 D. 制定专门的婚姻和家庭法编
二、多项选择题
1. 下列关于婚姻的理解,正确的有( )
A. 婚姻必须是两性的结合 B. 长期共同生活即可成立婚姻
C. 婚姻双方具有夫妻身份 D. 婚姻须为当时的社会制度所认可
2. 下列陈述中,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理解,正确的有( )
A. 它是婚姻家庭形态在上层建筑领域中的反映
B. 它是由各种法律规范构成的
C. 它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
D. 经济基础决定婚姻家庭制度
三、名词解释题
1. 家庭 2. 群婚制 3. 亲属法
四、简答题
2. 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有哪些主要特征?
五、论述题
试述资产阶级国家婚姻家庭法的编制方法。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B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婚姻家庭的属性包括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其中自然属性是婚姻家庭赖以形成的自然条件,也是婚姻家庭有别于其他社会关系的显著特征。
2. B
3. C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英关法系国家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体制。关争婚姻家庭法的立法体制,大陆法系国家采取法典主义,将以婚姻家庭法为基本内容的亲属法编入氐法典。英美法系国家则采取单行法主义,婚姻家庭法是由若干相关的单行法构成的。
二、多项选择题
1. AC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对婚姻的理解。婚姻的一般概念是指被当时社会制度所确认的,男女两性互为配偶的结合。因此,男女双方仅长期共同生活不能成立婚姻。
2. ACD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对婚姻家庭制度的理解。婚姻家庭制度是社会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一定社会中的经济基础对婚姻家庭的要求在上层建筑领域的集中表现,属于
上层建筑的范畴。它是由各种相关的社会规范构成的,如习惯、道德、法律等。
三、名词解释题
1. 家庭:是指以婚姻、血缘和共同经济生活为纽带而形成的亲属团体和生活单位。
2. 群婚制:亦称双复式婚姻,指一群男子与一群女子互为配偶的婚姻形态,它是从原始社会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变出来的。群婚制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如血缘群婚、普那路亚群婚等。
3. 亲属法:指调整一定范围的亲属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在设有家长制的国家中,家长、家属关系也是由亲属法加以调整的。
四、简答题
答: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以及夫妻、亲子等关系来看,中国的封建主义婚姻饔庭制度具有下列主要特征:
(1)封建的包办强迫婚姻;
(2)剥削阶级的一夫多妻制;
(3)男尊女卑和夫权统治;
(4)家长专制,漠视子女利益;
(5)以“出妻”为主要方式的专权离婚。
五、论述题
答:与古代法不同,资产阶级国家的法律体系是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的,婚姻家庭法(或亲属法) 是民法即私法的组成部分。、出于立法传统等方面的原因,各国的婚姻家庭法有不同的编制方法。
一种是法典主义的编制法。大陆法系国家采取法典主义,一般均将婚姻家庭法(亲属法) 编入民法典。基于体系结构的不同又有法国式编制法和德国式编制法的区别。l804年的法国民法典中首设人法一编,将私权的享有,人的法律能力和亲属、婚姻家庭事项等规定在一起;其他有关编、章中也有若干涉及亲属、婚姻家庭事项的规定。1896年的德国民法典则将一般性的规定置于总则编,以亲属法作为单独的一编即第四编,婚姻家庭法的规范体系比法国民法典更加完整和严谨。
另一种是单行法主义的编制法。英美法系国家采取单行法主义,这些国家没有统一编制的民法典,婚姻家庭法是由一系列的单行法构成的,如结婚法、离婚法、家庭法、已婚妇女财产法、处理夫妻案件法、收养法等。英美法系各国有关婚姻家庭的各种单行法名称和内容不尽相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29 12:45 , Processed in 0.55360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