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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II] 《宪法学》知识要点综合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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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2:0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多项选择
  1.下列哪些选项属于我国宪法的渊源?
  A.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
  B.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D.宪法判例
  答案:ABC
  解析:在普通法系国家存在“先例约束原则”,法院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创造规则。在不成文宪法的国家,没有根本法意义上的宪法,法院在宪法性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前提下,就有关的宪法问题做出的判例也是宪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在成文宪法的国家,法院不能创设宪法规范,但有的国家的法院有宪法解释权,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基于对宪法的解释而作出的判决,对下级法院有约束力。在我国,任何判例都不是法律的渊源。故D项错误。
  2.下列有关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自治乡四级
  B.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主任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区主席、副主席、自治州州长、副州长应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
  D.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答案:ABC
  解析:参见《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条第2款,第16条第3款,第17条第1款。依行政地位划分,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府。民族自治机关是当地聚居的民族的人民行使自治权的政权机关。因此,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人民政府在组成方面又具有不同于一般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的特点:(1)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中,除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代表外,其他居住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也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2)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常委会中应当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3)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4)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和自治机关所属工作部门的干部中,要尽量配备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人员。
  3.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哪些说法不正确?
  A.为了收集“第三者插足”的证据,公民可以委托私人调查机构以各种形式对“第三者”进行跟踪
  B.为了收集犯罪证据,公民可以委托法官对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听
  C.商场保安人员有权根据商场的规定,对“盗窃嫌疑人”当场进行搜身检查
  D.商场保安人员有权对拒绝搜身检查的顾客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
  答案:ABC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选项ABCD均错误。
  4.宪法规定公民享有的下列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中,哪些不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
  A.受教育权
  B.财产权
  C.继承权
  D.劳动权
  答案:BC
  解析: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受教育权和劳动权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而国家应该保障劳动权和受教育权的实现。因而这二者属于公民可以积极主动地向国家提出请求的权利。故B、C两项正确。
  5.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机构或人员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三个以上的代表团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十分之一以上的代表
  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
  答案:AB
  解析:《人大组织法》第15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可以提出对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据此,可选A.B项。注意,本条中全国人大主席团并无提出罢免案的权利,其仅是有权利将罢免案提请到大会审议,故排除C、D项。
  6.根据宪法和法律,下列有关国家机构职权的表述中哪些是错误的?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无权决定设立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
  B.国务院有权决定自治州的设立
  C.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有权决定民族乡的设立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有权决定大赦
  答案:ACD
  解析:《国务院组织法》第8条: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消或者合并,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A错;根据《宪法》第89条的规定,国务院的职权中规定,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置和区域划分;B正确。《宪法》第107条规定,省、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乡、镇、民族乡的建置和划分。C错误。《宪法》第67条第17项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决定特赦。没有大赦。所以错误。
  7.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3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
  B.如果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在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之后可解散立法会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必须辞职
  D.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后,重选的立法会仍通过原法案,行政长官与立法会协商不成的,行政长官有权再次解散立法会
  答案:ABC
  解析:《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49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认为立法会通过的法案不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整体利益,可在三个月内将法案发回立法会重议,立法会如以不少于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原案,行政长官必须在一个月内签署公布或按本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处理。”故A项正确。第50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拒绝签署立法会再次通过的法案或立法会拒绝通过政府提出的财政预算案
  或其他重要法案,经协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见,行政长官可解散立法会。行政长官在解散立法会前,须征询行政会议的意见。行政长官在其一任任期内只能解散立法会一次。”故B项正确。第52条:“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一)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二)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
  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
  拒绝签署;(三)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故C项正确,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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