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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综合II] 2011政法干警考试法理学辅导:法的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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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5 2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的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法与原始社会规范的主要区别
1.法与原始社会规范都是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两者有着许多共同点:
(1)两者都属于社会规范;
(2)都要求人们普遍遵守,并且有一定约束力;
(3)都根源于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由各自的经济基础所决定;
(4)都是调整一定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
2.两者又有根本的区别:
(1)两者产生的方式不同: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人们在长期的共同生产和生活过程中自发形成的。
(2)两者反映的利益和意志不同:法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和意志;原始社会规范反映原始社会全体成员的利益和意志;
(3)两者保证实施的力量不同: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原始社会规范是依靠社会舆论的力量、传统力量和氏族部落领袖的威信保证实施的。
(4)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法适用于国家主权所及的地域内的所有居民;原始社会规范只适用于同血缘的本氏族部落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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