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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资讯] 2012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安类公务员体检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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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14:03: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从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2年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安类公务员共有79人列入体检、考核范围,这部分人员将于6月15日进行体检,考核政审工作由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0日。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2012年全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淄博市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简章规定,列入第二批体检、考核政审范围的人员为淄博市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机关)招考的人民警察,共79人(具体见附件)。列入人民警察体检、考核政审范围人员,从体能素质测评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部门或职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因放弃体检、考核政审资格或体检、考核政审不合格等情况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参加公安类公务员体检的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15日上午6:00前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区人民西路4号)门前院内集合。除特殊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核对身份。凡未按规定时间到达体检集合现场的,视为弃权,取消其体检资格。体检时,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和规定,服从组织者管理,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体检期间,严禁考生家长陪同,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考核政审工作由淄博市公安局按有关规定和要求统一组织实施。考察时间截止到2012年6月20日。考察结束后,由淄博市公安局汇总考察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一式二份)于6月25日前报淄博市公务员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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