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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资讯] 2012安徽黄山市公务员(警察)考察事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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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6 14:04: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2012年黄山市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事项的公告
          根据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黄山市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察、审批录用工作的通知》(黄人社秘〔2012〕497号)和《关于做好全省201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考察、审批录用等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12〕91号)的规定,经过笔试、体能测试(报考警察职位)、面试、体检,进入考察的警察职位考生考察工作从即日起至8月底前基本结束。现将有关考察事宜通知如下:
          一、警察职位考察工作于2012年8月15日开始进行,办理考察确认手续时间为2012年8月15日至8月21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地点在黄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各区县警察职位考生在辖区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已进入警察职位考察公告名单的考生请登录中国黄山登陆中国黄山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uangshan.gov.cn),进入中国黄山网站群黄山市公安局政务信息网,在通知公告栏内下载《2012年黄山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情况登记表》,逐项认真填写,内容务必准确、详细特别是家庭地址、联系方式等要求准确无误。外地考生完整填写《2012年黄山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情况登记表》后可通过QQ1175051398或电子邮箱1175051398@qq.com先行发送至公安机关确认有关信息,以便考察组及时安排考察;本地考生可网上提交也可当面递交确认,如有放弃职位的考生必须出具书面的说明放弃原因的材料并签名。
          二、进入警察职位考察公告名单的的考生,请携带相关证件、材料到黄山市公安局政治部(各区县警察职位考生在辖区公安机关政工监督室)办理考察手续。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填写完整的《2012年黄山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审情况登记表》;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还要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考职位有“服务基层项目”要求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三、请列入警察职位考察对象的人员近期保持电话畅通,等待市县公安机关各考察组联系。如果联系方式变更,请及时告知黄山市公安局政治部。联系电话:0559-2323031,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长干东路108号。
          四、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办理考察确认手续的,视情取消其被考察的资格。
          特此通知。
          附:《2012年黄山市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情况登记表
          黄山市公安局政治部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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