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旅游局颁布《导游人员暂行条例规定》1999年5月14日国务院颁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这是我国继《旅行社管理条例》之后第二个旅游行业行政法规,目的是为了规范导游活动,保障旅游者和导游人员的合法权利,进而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 n0 J7 H, \3 a9 ]3 l 导游人员的概念/ M7 e2 F- B% e8 \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规定:导游人员,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接受旅行社的委派,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的人员。
* p* z; A5 C8 ?5 |0 ^ 特征:
4 I3 n. ^; X' z0 Z 第一:导游人员是依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的规定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 J9 a# i. M" q7 c2 @: M5 j2 {! g2 F 第二:导游人员的工作是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服务6 j0 w \& T2 n. I% \+ J K
第三:导游人员从事导游工作必须由旅行社委派
% \# {* ~7 o6 U, `. k (1)特定的程序:在我国担任导游工作的人员,是指参加导游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导游证的人员。
, G* Z# ]2 d* u* b7 z (2)特定的委托:导游人员是接受旅行社委派而从事导游业务的人员。接受旅行社委派是“导游人员”概念的主要特征。+ T% E0 e4 w- I) J# o# |5 N
(3)特定的工作:导游人员的工作范围主要是指为旅游者提供向导、讲解及相关旅游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