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2|回复: 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一级建造师运输合同与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命题考点16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9 12:54: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Z304000 建设工程合同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命题考点十六 运输合同与仓储合同的法律规定
  【教材解读】
  一、货运合同的法律特征
  货运合同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货运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2)货运合同的标的是运输行为。
  (3)货运合同是诺成合同。
  (4)货运合同当事人的特殊性。
  二、货运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
  (1)求偿权。
  (2)特殊情况下的拒运权。
  (3)留置权。
  2)承运人的义务
  (1)运送货物的义务。
  (2)及时通知提领货物的义务。
  (3)按指示运输的义务。
  (4)货物毁损、灭失的赔偿义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5)因不可抗力灭失货物不得要求支付运费的义务。
  2.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I)托运人的权利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 05:17 , Processed in 0.19222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