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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工程法规命题考点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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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29 12:57: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命题考点七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制度
  【教材解读】
  一、法律责任的基本种类和特征
  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法律责任的特征为:(1)法律责任是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而形成的法律后果,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2)法律责任即承担不利的后果;(3)法律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由国家专门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进行;(4) 法律责任的实现由国家强制力作保障。
  二、建筑工程民事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1.民事责任的种类
  民事责任可以分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两类。
  2.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
  《民法通则》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更换;(7)赔偿损失;(8)支付违约金;(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10)赔礼道歉。
  3.建设工程民事责任的主要承担方式
  返还财产;修理;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三、建设工程行政责任的种类及承担方式
  行政责任是指违反有关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规定,但尚未构成犯罪的行为,依法应承担
  的行政法律后果,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1.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在建设工程领域,法律、行政法规所设定的行政处罚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责令停止施工、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同时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或其他许可证等。
  2.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所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尚不构成犯罪,依据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权限而给予的一种惩戒。行政处分种类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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