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155|回复: 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12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人制度工程法规命题考点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29 12:5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命题考点二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教材解读】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法人的分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 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为了完成某项建设工程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项目经理部是由一个项目经理与技术、生产、材料、成本等管理人员组成的项目管理班子,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对于大中型施工项目,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小型施工项目,可以由施工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当的管理方式。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而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命题考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28 16:30 , Processed in 0.19857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