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74|回复: 0

[生产技术] 2012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发展态势模拟试题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1-30 09:5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月25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在京召开安全生产形势任务报告会。局长李毅中代表总局党组作了题为《当前安全生产的几个热点问题》的形势任务报告,他在形势报告中详细说明了事故处理应如何做到“四不放过”。依法治安、重典治乱的安全法制建设方略。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非法违法、违规违章问题,积弊已久、积重难返,有的已经成为“痼疾”。必须严刑峻法、依法严惩,治理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违纪,查处事故背后的失职渎职以及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尽快建立规范完善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
对事故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不放过。谁都不愿意发生事故,亡羊补牢也不失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措施,就怕生命付出代价后仍然不吸取教训。
第一、事故的原因要水落石出
原因不清楚,怎么吸取教训?通过个案分析查清技术和管理层面的原因,然后界定直接责任和主要责任、重要责任、领导责任。通过统计分析来掌握规律特点,改进监管。通过事故分析,目的很直白,哪个环节那个地方伤亡多,哪儿就是我们的工作重点。
第二、事故教训要刻骨铭心
对事故的惨痛损失要自责,对事故的原因要有深刻反思,才能得出事故的沉痛教训。有些地区设了个警示日、“矿耻日”。比如陕西铜川,2004年“11.28”事故,166人死亡,设立纪念碑,永志不忘。
第三、事故处理要依法依规
除了以前有的法律法规以外,近两年,一个是刑法修正案(六),规定了瞒报罪,提高了事故责任罪处罚标准;即将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可以数罪并罚。《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春节前已经报国务院了,很快就能够出台。《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去年已经出台,党纪处分解释也即将出台。另外,高检介入事故调查,我们和监察部、高检有一个暂行规定,加大对失职渎职的查处。对事故的主要责任者要进行严肃的处理,查出的结果要向社会公布。
第四、预防措施要严密有效
发生一次事故接受一次教训,改进一次工作,既要就事论事认真整改,又要举一反三,查找在制度上、规程上、标准上、体制上深层次的原因。
第五、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去年6月中纪委牵头,高检、高法、监察部、司法部、安监总局六个部门对近两年重特大事故处理结果进行复查。复查结果大部分是比较好的,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判虚刑的多,监外执行的多,还有党纪政纪处分不装档案的,擅自修改的等,这些都一一下发了整改通知。
去年“5.18”山西左云透水瞒报事故,56人死亡,是去年最大的事故。事故责任者中有11个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去年11月底,事故调查组在向国务院报送事故调查报告时,通过正规渠道问了县、区人民法院怎么判定的,结果拿来一看,都是虚刑,判得太轻。向山西省张书记和于省长汇报沟通,他们很重视。省高院、市中院启动了纠错机制,重新审理,最后都判了实刑,最多的数罪并罚,判十二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4-28 08:57 , Processed in 0.337416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