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66|回复: 0

[二级指导] 2013年二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知识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1 20: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喷淋设计要点
1.设计喷淋的范围
(1)建筑高度不超过l00m的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下列部位,除普通住宅和高层建筑中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公共用房、走道、房间、高级住宅居住用房、自动扶梯底部、垃圾道顶部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除面积小于5m2的卫生间、厕所和不宜用水扑救的部位外(淋水后设备或物品不能使用的房间,电气用房、文物、书画等),均应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喷淋头的间距
(1)按习题给定的喷淋头之间的间距(有的考题把喷淋头间距的一半叫服务半径,此提法不准确)、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有的考题把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叫服务半径,此提法不准确)布置喷淋头。
(2)如果习题没有给定喷淋头之间的间距、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
1)中危险级级I(客房、办公等高层,影剧院、中小商业等公建);常规喷头之间的间距应≤3.6m、但宜≥2,4m;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应≤1.8m。
2)中危险级级Ⅱ(汽车库、大型商业等):常规喷头之间的间距应≤3.4m、但宜≤2.4m;喷淋头与端墙之间的间距应≤1.7m。
3)中危险级每根配水支管控制的标准喷头数:不应超过8个。
4)其余危险级(略)。
3.喷淋设计的其他要求
(1)闭式系统用于民用建筑最大净空高度为8m,喷头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    30吧。
(2)每个楼层、每个防火分区均应设水流指示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7 00:57 , Processed in 0.258430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