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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导] 二级建筑师场地与建筑设计辅导:宿舍建筑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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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 20: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87)  
    3.1.1  宿舍内居室宜成组布置,每组规模不宜过大。每组或若干组居室应设厕所、洗涑室或卫生间。每幢宿舍宜设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和晾晒空间。厕所、盥洗室和公共用房的位置应避免对居室产生干扰。
    3.1.2  宿舍多数居室应有良好朝向。炎热地区朝西的居室应有遮阳设施。
    3.1.3  宿舍内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应有直接通风条件;严寒地区的居室和辅助用房冬季应有通风道等有效的换气措施。
    3.1.4  宿舍的居室、管理室、公共活动室、公用厨房等应有直接自然采光,其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3.2.1  宿舍居室按其使用要求分为甲、乙、丙三类。甲类每室居住2人,人均居住面积6m2;乙类每室居住3—4人,人均居住面积4m2;丙类每室居住6—8人,双层床,人均居住面积3-2.6m2。居室包括睡眠和学习合用或分割为两部分组成的空间。
    3.2.2  居室床位布置的最小间距:
    (1)两个单床长边之间    0.50m;
    (2)两床床头之间    0.10rn;
    (3)两排床之间的走道宽度    1.10m。
    3.2.3  居室应有贮藏空间,严寒、寒冷和温暖地区平均每人贮藏量不宜小于0.45m3;炎热地区不宜小于0.35m3。
    3.2.5  居室不应布置在地下室;不宜布置在半地下室。
    3,3.1  厕所集中设置时,应设前室或经盥洗室穿入,厕所门不宜与居室门相对。厕所、盥洗室与最远居室的距离不宜大于20m。 外语学习

    3.3.2  厕所、盥洗室卫生设备的数量应根据每层居住人数确定。设备数量不应少于以下规定:
    男厕所:大便器10人以下设1个,超过10人时,每20人或不足20人增设1个;
    小便器或槽位每20人或不足20人设1个。
    女厕所:大便器8人以下设1个,超过15人时,每15人或不足15人增设一个;
    妇女卫生间50人设1个隔间,每增加100人再增设1个。
    (男、女)盥洗室:洗脸盆或盥洗槽龙头8人以下设1个,超过8人时,每12人或不足12人增设1个。
    3.3.3  居室内附设的卫生间,其面积不应小于2m2,使用人数在4人及4人以上时,厕所与盥洗应分隔设置。
    3.3.4  无直接自然通风的卫生间和严寒地区的厕所,必须设置自然通风道。
    3.3.5  炎热地区应在宿舍内设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应超过20人,其他地区可根据条件设分散或集中的淋浴设施,每个浴位服务人数不宜超过30人。
    3.3.8  宿舍内设公用厨房时,其面积不应小于8m2。无集中供应开水时,宿舍内应设烧水间。公用厨房和烧水间应有排烟气设施。
    3.3.9  宿舍内设隔离室时,按100人设一个床位计算,隔离室应设专用厕所和单独出入口。
    3.4.1  居室的层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高于2.80m;采用双层床时不应高于3.30m。
    3.4.2  居室的净高在采用单层床时,不应低于2.50m;采用双层床时不应低于3m。
    3.5.3  宿舍最高居住层的楼地面距入口层地面的高度大于20m时,应设电梯。
    3.5.4  严寒地区宿舍的出入口应设防寒门斗、保温门或其他防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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