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9|回复: 0

[土地管理基础] 2012年土地估价师土地管理法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批权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6 14:52: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土地管理法》第21条规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分级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报国务院批准。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第的是、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以及国务院指定的城市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上述规定以外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逐级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其中,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可以由省级人民政府授权的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www.examw.com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11-16 17:51 , Processed in 0.638257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