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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实务] 2012年土地估价师实务: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纯收益求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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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14:57: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纯收益求取
自用土地或待开发土地的纯收益可采用比较法求取,即比照类似地区或相邻地区有收益的相似土地的纯收益,经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的比较修正,求得其土地纯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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