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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方法]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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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15: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2年土地估价师考试《理论与方法》马克思主义地租理论
马克思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剩余价值论以及科学的利润理论和生产价格理论的基础上,根据地租产生的原因和条件,把地租区分为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指出这是资本主义地租的两种基本形式。此外,还有垄断地租、矿山地租、建筑地段地租等形式。
1、级差地租
①概念:级差地租是指租用较优土地所获得的归土地所有者所占有的超额利润。考试用书
②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级差地租的实例分析:
A、假定前提条件: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在农业中已占统治地位,资本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之间,在农业和工业之间可以自由转移,平均利润、生产价格已经形成,农产品像其他一切商品一样,按照生产价格出售。
B、实例分析:根据土地自然肥沃程度和地理位置的差别,把土地划分若干个地块,分为优、中、劣三个等级,分别由各租地农场主耕种。尽管他们在相同面积的土地,投入等量的劳动和相同的资本,也会形成不同的劳动生产率,使耕种劣等土地的产品量低于耕种中、优等土地的产品量,其个别生产价格就会相应最高。假定农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也像工业中产品价格,是由社会平均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或者说是由中等生产条件的个别生产价格决定的。那么,劣等地所生产的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就高于社会生产价格,租用或是经营劣等土地的农业资本家,就得不到平均利润。在这种情况下,农业资本家就不会去租用或是经营劣等土地了。在这一规律支配下,农业资本家必然要把资本转移到别的部门去。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劣等地退出耕种后,产品供求平衡,那么原来较好的土地就会成为全部耕地中的劣等地;另一种情况是当劣等地退出耕种后,农产品供不应求,价格上涨,并且一直涨到原来的劣等地也能得到平均利润,又重新投入耕种。这样一来,农产品的生产价格就只能由劣等地农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因而经营比劣等地质量优越的各级土地,都能按土地等级的差别,获得超额利润。
③级差地租形成原因:由实例分析可得出,级差地租与土地等级相联系,对于不同土地来说,在等量投入的情况下,土地等级不同,土地收益便不同,使得地租额不同。土地自然条件的差别(即土地等级的差别)成为级差地租形成的自然条件或自然基础。
而土地的有限性所引起的土地经营上的垄断,才是级差地租产生的原因。级差地租来源于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即超额利润,不过是经由农业资本家手中转到土地所有者手中。
④分类:级差地租按其形成的基础不同,可分为两种形式:
级差地租Ⅰ:是指农业工人因利用肥沃程度高和位置较好的土地所创造的超额利润而转化的地租。
级差地租Ⅱ:是指对同一地块上的连续增加投资,使各次投资的生产率不同而产生的超额利润转化的地租。
2、绝对地租
绝对地租是指土地所有者凭借土地所有权垄断所取得的地租。租用土地的资本家无论土地优劣都要缴纳地租,而租用劣等地的资本家在缴纳地租后还可得到平均利润,则说明绝对地租不是平均利润的一部分,而是农产品市场价格高于生产价格的余额。
农产品不按生产价格而按市场价格出售的原因:①低于工业资本有机构成的农业资本有机构成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条件。②土地所有权的垄断是绝对地租形成的根本原因。农业资本的有机构成低于社会平均资本有机构成,使得农产品能够按照高于生产成本的产品价值所决定的市场价格出售,并获取相应的超额利润,而土地所有权的垄断使超额利润转化为绝对地租。因此,绝对地租的实质和来源同样是农业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
3、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是由产品的垄断价格带来的超额利润而转化成的地租。
垄断地租的形成,除了土地所有权垄断这个前提外,还因某些土地具有的特殊的自然条件。具有特殊自然条件的土地能够生产某些特别名贵而又非常稀缺的产品。这些商品的生产者凭借垄断经营形成垄断价格,便可获得垄断价格与生产价格之间的差额,即垄断利润。这部分利润经由租地资本家转交给土地所有者后形成垄断地租。
垄断地租不是来自农业雇佣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而是来自社会其他部门工人创造的价值。
4、矿山地租
矿山地租是指工业资本家为取得采掘地下矿藏财富的权利而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的地租。经营矿山开采业的资本家同样要缴纳级差地租和绝对地租。
原因:
①各矿山开采的矿产品的个别生产价格不同。
②矿产品的社会生产价格由劣等生产条件的矿山的个别生产价格来决定。
③由于存在矿山所有权的垄断,使矿产品可以按高于它生产价格的价值出售。
5、建筑地段地租
建筑地段地租是指工商业资本家和房地产业资本家为获得建造各种建筑物所需土地而支付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建筑地段地租同样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它的来源同样是工人创造的剩余价值超过平均利润的余额,反映了土地所有者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关系。马克思在分析建筑地段地租时指出,农业地租是建筑地段地租的基础;建筑地段地租同样存在着级差地租,同样要“遵循着和农业级差地租相同的规律”。
建筑地段地租自身的特征:
(1)建筑地段地租是为了获得生产的场所和空间而支付的。
(2)建筑地段所处的位置对建筑地段地租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来自www.Examw.com
(3)马克思指出土地的所有者具有“完全的被动性,它的主动性(特别是在采矿业)只在于利用社会发展的进步”去提高建筑地段的地租,“而对于这种进步,他并不像产业资本家那样”对于社会的进步起过一定的作用,“有过什么贡献,冒过什么风险。”
(4)建筑地段地租的另一个显著特点,就是垄断地租占有显著的优势。
社会主义条件下,仍然存在绝对地租、级差地租和垄断地租等多种地租形式,因此,马克思地租理论仍是城镇土地估价的基本理论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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