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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与报告] 2011土地估价师—如何写好土地估价报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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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6 15: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㈡如何正确描述项目名称
到底如何描述项目名称和正确界定“价格类型”呢?我想,首先应该认真研究《规范格式》中描述项目名称的“内在要求”,按要求简明扼要地描述清楚。
对“价格类型”的界定应从土地价格的概念去理解。土地价格是土地权利价格,土地权利不同,其价格类型也就不同,价值量自然也不相同。评估土地价格的目的一般是为处置土地提供价格参考依据。土地处置方式不同,土地权利人获得对土地的权利就不同,其价格类型当然也不同,一般价格类型的界定与拟处置后的土地权利类型有着密切的关系。如:国有划拨土地出让评估的一定是“出让价格”;有偿收回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评估的一定是“划拨价格”;有偿收购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评估的一定是剩余使用年期的出让土地“收购价格”;若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评估的价格就应该是剩余使用年期的出让土地“转让价格”;设定抵押权的一定是与抵押人的土地权利相对应的“抵押价值”评估等。即是不为处置土地而是为了了解土地现值,也应依据土地产权的性质、使用权类型,是“现状”还是“规划”条件来界定评估的是何种类型的土地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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