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4|回复: 0

[制度与政策] 2011年房地产估价师《制度与政策》第十章知识(4)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6 15:3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8. 漏交率问题
  漏交率
  物业管理收缴很难达到100%,收不到的物业服务费占总服务费的比例是漏交率
  解决途径
  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另一方面业主要增强物业管理消费观念,按时缴费
  第三在进行物业管理经费财务预算时要留有一定余地
  19.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概念、性质和用途
  用途
  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
  性质
  由业主交存,属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属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20.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
  交存范围(三大类)
  住宅(一个业主所有不具有共同部位共同设备的除外)
  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
  出售的公有住房
  交存标准
  商品住宅、非住宅按建筑面积交存
  首次交存的标准为当地住宅建安工程造价的5%~8%
  出售的公有住房交存标准为单价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
  应转入资金中滚存使用的项目
  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利用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住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利用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
  21.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
  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所在地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业主大会成立后-将账户划转至业主大会开立的帐户,将帐目移交业主委员会,管理单位由业主大会决定
  业主分户财面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的,应续交
  续交方案的确定
  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业主大会决定
  未成立业主大会的,续交方案由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6 01:34 , Processed in 0.16291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