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37|回复: 0

[制度与政策] 2012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重要时间点总结3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2-6 15:35: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8、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所有权变为国家土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变更、注销登记和他项权利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
9、 登记发证时限:房屋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
10、 转让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自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之日起30日内,持转让合同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或未按规定期限备案房地产转让行为无效。
11、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预售合同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12、 房地产当事人在抵押合同签订后的3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
13、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或签定抵押合同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管理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在7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他项权利证,特殊原因的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办理期限。
14、 业主委员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业主委员名单等材料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5、 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验收。
16、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
17、 估价师续期注册的,注册管理初审机构应当在接到材料之日起30日内,做出是否续期注册的决定。准予许其续期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8、 准予变更注册的,应在30日内报注册管理机构备案。
19、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期限为30天,
20、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新建现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现售前30日完成;预售商品房项目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完成;非出售的新建物业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2个月
1、 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之一:未在60日内支付全部地价款。
3个月
1、 拆迁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在裁决书送达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2、 发证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在领取施工许可证3个月内开工,不能开工的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3、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房地产管理部门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4、 租赁合同到期,合同自行终止,承租人需继续租用的,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定租赁合同。
5、 房屋转移登记,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6、 房屋初始登记,房屋竣工后90日内申请登记。
7、 新建房屋初始登记申请人应在房屋竣工后3个月内提出申请;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因土地使用权变为国家土地,申请人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对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30日内作出,对注销登记15日内作出。
8、 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非出售的新建物业项目应当在交付使用前90日完成
6个月
1、 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2、 租赁时间超过6个月,应办理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不能超过出让年限。
3、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权利人应及时登报申明作废,而登记机关应当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方可补发房屋权属证。
4、 人为终止租赁合同的:无正当理由拖欠房租6个月以上,公有住宅房屋无正当理由闲置6个月以上;
5、 房产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1年
1、 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当取得证书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有效期不得延长。开发企业设立条件,注册资本100万。
2、 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经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暂停期限不得超过1年;
3、 延长开发建设期限的,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4、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实行年检制度。
5、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的,可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6、 对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延长开发建设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7 02:22 , Processed in 0.293025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