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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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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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人员安排上要量才录用;(2)在工作委任上要职责分明;(3)在成绩评价上要实事求是;(4)在矛盾调解上要恰到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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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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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目标分解的基础上设置组织机构;(2)明确规定每个部门的目标、职责和权限;(3)事先约定各个部门在工作中的相互关系;(4)建立信息沟通制度;(5)及时消除工作中的矛盾或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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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需求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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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监理设备、材料的平衡;(2)对监理人员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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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业主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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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理工程师首先要理解建设工程总目标、理解业主的意图;2.利用工作之便做好监理宣传工作;主动帮助业主处理建设工程中的事务性工作;3.尊重业主,让业主一起投入建设工程全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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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承包商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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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按规范、规程办事,讲究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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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协调不仅是方法、技术问题,更多的是语言艺术、感情交流和用权适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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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阶段协调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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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承包商项目经理关系的协调;(2)进度问题的协调;(3)质量问题的协调;(4)对承包商违约行为的处理;(5)合同争议的协调;(6)对分包单位的管理;(7)处理好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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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设计单位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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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没有合同关系,监理单位主要是和设计单位做好交流工作,协调要靠业主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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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政府部门及其他单位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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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与政府部门的协调;2.协调与社会团体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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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本部分的协调工作, 从组织协调的范围看是属于远外层的管理。对远外层关系的协调,应由业主主持,监理单位主要是协调近外层关系。如果业主将部分或全部远外层关系协调工作委托监理单位承担,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中明确委托的工作和相应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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