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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辅导] 2011年执业药师综合辅导:治标与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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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2-13 14: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课程名称 试听 教师 精品班 购买
药学专业知识(一) 试听 汤以恒/白博士 ¥450 报名
药学专业知识(二) 试听 王教授/雷教授 ¥450 报名
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试听 张博士 ¥450 报名
药事管理与法规 试听 江老师/张子墨 ¥450 报名
中药学专业知识(一) 试听 吴教授/钱韵文 ¥450 报名
中药学专业知识(二) 试听 闫教授/戴老师 ¥450 报名
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试听 闫教授/戴老师 ¥450 报名
  (1)急则治其标:
  指标病急重,甚则影响本病的治疗,则当先治,故急治其标病。
  如病因明确的剧痛,先止痛;
  如肝病基础上的臌胀腹水,则肝血瘀阻为本,腹水为标,则当先治标病腹水;
  又大出血而危及生命,不论何种原因所形成,均应紧急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再缓治其本。
  (2)缓则治其本:
  指在病情缓和、病势迁延、暂无急重病状情况下,即应着眼于疾病本质的治疗。
  (3)标本兼治:
  指标病本病并重,或标本均不太急时,则当标本兼顾,予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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