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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动态] 佛山2013年注册咨询工程师报名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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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3-27 08:1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其他
  (一)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1.对于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处理,并通告应试人员所在单位。
  2.凡是处在违纪违规处理期的人员(在专业资格考试中违纪违规被禁考的本省和外省人员)不得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报考资格审核
  1.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手机号码等通讯信息必须填写考生本人信息),并对提交的报名表及相片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网上报名完成后要及时下载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报名结束后系统不再支持打印。对信息不真实者和未及时打印《报名发证登记表》者,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2.按照属地原则,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按照考务文件规定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并负责。
  3.省人事考试局将加强对全省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抽查和监督指导, 对把关不严、审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三)考场设置
  全省主考区设在广州,分考区设在深圳。考试的详细地址以准考证的标注为准。
  (四)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在2013年4月8日9:00-4月12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广东省人事考试局专业资格考试网”下载准考证,并用A4纸打印。逾期未打印者,后果自负。
  (五)证书发放方式
  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可在报名填表时选择“证书速递”服务(由快递公司向考生收取快递费用)由考生本人签收;也可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省人事考试局领取。各市考生证书由所在市考试管理机构负责发放。
  (六)收费
  根据粤价函〔2001〕237号文规定,考务费按每人每科65元收取。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按比例上交考务费至省人事考试局财政专户。届时,省人事考试局将向各市收费单位寄发“省级非税收入缴款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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