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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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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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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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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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提供设计,承包商严格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承包商不承担工程的设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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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传统的工程履行方式。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投资人提供设计、投资人愿意承担比较大的风险情况。当投资人希望作几乎全部设计;雇用监理工程师作为其代理人管理合同,管理施工以及签证支付;希望在工程施工的全过程中持续得到全部信息,并能作变更等;希望支付根据工程量清单或通过的工作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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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建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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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不仅负责项目的施工,通常还根据投资人的要求负责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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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承包商提供设计、投资人愿意将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的情况。如在一些传统的项目里,特别是电气和机械工作,由承包商作大部分的设计,比如投资人提供设计要求,承包商提供详细设计;采纳设计-建造履行程序,由投资人提交包含一个要览或履行说明的“投资人”要求,承包商来满足该要求;监理工程师进行合同管理,督导设备的现场安装以及签证支付;执行总价合同,分阶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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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交钥匙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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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只承担工程项目的很小风险,而将绝大部分风险转移给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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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建设项目规模大、复杂程度高、承包商提供设计、承包商承担绝大部分风险的情况。当投资人希望:承包商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合同价格的高度确定性,以及时间不允许逾期;不卷入每天的项目工作中去;多支付承包商建造费用,但作为条件承包商须承担额外的工程总价及工期的风险;项目的管理严格采纳双方当事人的方式,如无监理工程师介入。EPC/交钥匙项目合同条件特别适宜于下列项目类型: PFI、PPP、BOT及其它特许经营合同的项目;发电厂或工厂且投资人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如公路、铁路、桥、水或污水处理厂、水坝等)或类似项目,投资人提供资金并希望以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来履行项目;民用项目且投资人希望采纳固定价格的交钥匙方式――通常项目的完成包括所有家具、调试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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