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0|回复: 0

[综合辅导] 2011质量工程师考试综合辅导标准制定和编写疑点答疑3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4 18:19: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标准中采用说明的注如何编排?
答:在等效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时,对技术内容的小差异,要采用“采用说明的注”。方法是在有差异的条文的右上角处用带半方括号的阿拉伯数字1],2],3]等表示,并在该页左下方1/4版面宽度的细实线下,左端空两个字的位置排“采用说明:”作为标题,每条说明另行起排,序号与“采”字取齐,序号与第一个文字之间空半个字,回行与第一个文字取齐。要注意的是说明条文前的数字序号,必须与标准内容中要指明的有差异处的上标数字一致,即必须“呼应”。
若同一页同时有脚注和采用说明的注时,先排脚注,再排采用说明的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8 05:45 , Processed in 0.28987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