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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试题] 2012注册物业管理师考试管理实务练习题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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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09: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分析题十二
某小区徐先生喜欢在三楼的阳台上养花。一天一只猫从另一个阳台跳到徐先生的花盆上,使花盆重心偏移掉下去,正好砸在过路的吴女士头上,吴女士当场被砸昏,被行人送往医院。医院诊断为吴女士头部重伤。伤愈后,吴女士向徐先生提出赔偿,徐先生说花盆是猫弄下的,他不庆负责。吴女士找到物业公司赔偿,物业公司称是徐先生的花盆将其砸伤的,与其无关。
问题:1、花盆砸伤吴女士,徐先生和物业公司有无赔偿责任?
2、如何避免和处理高空坠物事件?
答:1、徐先生和物业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直十六条“建筑物及其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伤害的,它的所有人或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失的除外”的规定。可见徐先生及物业公司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假如物业公司曾对徐先生进行过劝阻并有劝阻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失则可免去责任。
2、避免和处理高空坠物事件的措施有:
(1)物业公司发现住户在高空有危险搁置物、悬挂物时,应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共整改并在恰当位置张贴“请勿高空抛物”标识。通过多种方式使业主自觉遵守公德,预防高空坠物事件的发生。
(2)发生高空坠物后,有关管理人员要立即赶到现场,确定坠物造成的危害情况。如有伤者,立即送往医院或拨打急救电话;如造成财务损坏的,要保护现场,拍照取证并通知相关人员。
(3)尽快确定坠落物来源。
(4)确定坠落物来源后,及时召集责任人、受害人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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