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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综合能力] 2013年物业管理师考试物业管理综合能力讲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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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0:0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法律基础知识与应用
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是国家强制力的表现。
第一节法学基础知识
一、法的概念和特征
法,又称法律。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广义的法不仅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部门规章,而且包括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狭义的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因此,在我国,狭义的法专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法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上层建筑的其他组成部分(如政策、道德、宗教等)相比,具有以下特征:
(一)法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社会规范是调整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则,包括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等。
(二)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
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
(三)法是规定了人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规范
法的核心内容在于规定了人们在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法律权利是指法律赋予人们的某种利益或行为自由。法律义务是指法律上规定人们必须履行的某种责任或行为界限。
(四)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
二、法的分类
(一)法系
根据法律的结构、形式和历史传统等外部特征以及法律意识和法律实践的特点等因素,可以把法分为不同的法系。目前运用比较广泛的分为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
1.大陆法系
大陆法系,又叫罗马法系、法典法系。旧中国国民党统治时期的法律,多是参照德、日两国的法律制定的,因此也属于大陆法系。
2.英美法系
英美法系,又叫普通法系、判例法系。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在形式上也保留了英美法系的特点。
(二)法的形式分类
根据法律的外部形式和结构等方面的特点,可以把法进行一般分类。
1.按照法所调整的是国内关系还是国际关系,把法分为国内法和国际法。
2.按照法所规定的内容和效力的强弱,国内法又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按照法规定的是反映事实关系的权利和义务还是保证这种权利义务关系的程序,可以把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4.按照法的效力范围,可以把法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5.按照法的创制方式或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把法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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