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际组织推动电子商务的行动
6 I1 ]2 K' c% b% Q 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的政策制定和立法仍在研究探索之中。
" I& m0 z6 q" A# u; L: s/ a 为消除现行法律体系中存在的电子商务发展障碍,许多国际组织都从不同的角度对电子商务发展所面临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有的正在促进国际立法;所关注的立法领域是税收和关税、电子支付、数字证书与数字签名的认证和法律认可、安全和保密、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和个人隐私保护、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职责以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这些组织包括联合国贸易法委员会(UNCITRAL)、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贸易组织(WTO)、 国际知识产权组织(WIPO)、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国际商会(ICC)和全球信息基础设施委员会(GIIC)等。总的状况是提出的政策原则多于法律法规;法律法规的主、客体,法律的适用范围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原则尚难在短期内确定下来,分歧和争论一时还难以统一。这清楚的表明,电子商务立法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既有认识一致的方面,也充满 了矛盾和冲突的方面,需要全球范围的协调。 8 ^* G' z+ \8 u
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立法的基本原则
7 C" q1 @) f) O; g 1999年10月,全球商业联盟(AGB)发表了由企业起草,向各国政府推荐的《电子商务全球行动计划》第二版。由于该联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加上1998年10月OECD在加拿大渥太华贸易部长会议上推出的第一版,经过一年的实践,可以认为,该文件中提出的基本立法原则,已取得广泛的共识。这些原则是:
3 ]6 W. a8 X" r0 d$ S5 _( M! w发展电子商务应当基本上由私营企业来主导,回应市场对电子商务的推动;
) J* l# \0 X9 W5 e参加电子商务应当追求一个开放的和公平的竞争性市场;
0 H( v$ U7 ?) p! e* C在需要的时候,政府的干预应当促进一个稳定的、国际化的法规环境,准许公平的安排匮乏的资源并保护公众的利益。这些干预应该是不多又是主要的、清楚的、透明的、有目标的、非歧视性的、部分的、灵活的、在技术上是中立的; 4 P" P4 i: T% K, _
应该在所有国家和国际场合,提倡和广泛使用使私营企业进入或涉入政策制定的机制;
/ c+ A+ F o ~# r1 i, W电子商务具有全球化的特性,影响电子商务的政府政策,应当是国际性协调的和兼容的,并且在国际化的、自愿的、一致的环境基础上建立标准,协调互操作性;
# i0 J$ [' m" A, d使用电子商务进行的交易,同使用非电子手段相比较,应得到中性税收的待遇。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当与同已经建立的、国际上接受的实践保持一致,并且以最少负担的方式来管理; 6 t( ]" d, M$ K# ]. ^
在必要的时候,电信基础设施的法规,应使运营者在开放和公平的市场中竞争并全球化。随着竞争的发展,法规应逐步退出,电子商务应该更依重于竞争规则; J3 q4 A, H u" Y4 }
用户保护,特别是有关于个人隐私、机密性、匿名和内容管制,应当在可选择的、授权给个人的,并由产业引导的解决方案推动下,制定相关政策,而且要参照已有的适用法律; 7 ~0 x9 e9 Y- U) E- \
在需要的地方,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有关个人隐私、机密性、内容管理、以及在适当的环境下匿名等技术方式,商家应当提供并使消费者可以使用这些技术;
8 d" A4 b: t) K8 {在全球信息基础设施(GII)和全球信息社会(GIS)中,将依赖双边协议、教育、进一步的技术革新、增强安全保密性和稳定可靠性,引入适当的争议解决机制,建立高度的信任,也需要私营企业的自我规范。 $ w+ _6 v1 Y2 k: ]- e$ J. V% o3 S6 C
在这个"行动计划"中,还叙述了电子商务对经济和社会的冲击,以及电子商务的最大利益;电子商务和信息基础设施,贸易领域,标准和互联网域名和号码;建立用户和消费者信任;建立数字市场的基本法等问题。需要指出,WTO有关贸易领域电子商务的工作计划已经拟订完毕,有关电子商务的规则,除按现有的多边贸易规则处理外,当前重点解决在服务贸易中尚未解决的一些问题,如电子商务定义、电子商务分类、司法管辖权、以及与服务贸易条款的关系问题。此外,对于关税、最惠国和国民待遇、个人隐私和有关道德等,也在其议题之内。
2 ]2 P5 c, _! c* _! q' P- n国际上关于电子商务立法涉及的内容 6 |/ O/ a! d+ W I
主要包括:关于跨境交易的关税和税收;电子支付系统;与网上商务有关的"统一商业法律";关于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关于著作权(版权)问题;关于专利权问题;关于商标保护问题;关于个人隐私保护;关于安全保密问题;电信基础设施;关于信息内容;关于技术标准;关于普遍服务问题;关于劳动力问题以及关于政府的引导等方面的问题。 % i- i0 P& o& J C/ n
制定我国的电子商务总体框架,推动广泛应用电子商务 4 U$ g* y) F. [* d5 N+ C
信息产业部信息化推进司于1998年10月下旬就着手了电子商务框架的起草工作,组织了由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以及国家海关、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等单位派员参加的起草小组,提出了电子商务框架提纲,经反复征求审议后,目前正在报审之中。国家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文件由四个部分组成:序言;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原则;开展电子商务必须解决的问题;我国电子商务的近期重点工作。以下是框架的主要内容。
4 a( v2 O9 X+ z/ k# r4 \( l, O 一.序言 3 I" w! ]* j% Z }" U2 R1 ?
阐明了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和电子商务的本质特征;指出在世界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时代,电子商务对世界各国都是一个重要的机遇,也是一个挑战。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要符合中国的国情,既要走自己的发展道路,又要注意同全球电子商务接轨。要做到国家利益、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协调统一。序言中强调,我国需要确立自己的电子商务发展总体框架,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为下一个世纪国家经济发展和参与全球竞争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