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7|回复: 0

[专业实务] 2013年招标师考试(专业实务)分析讲义一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3: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资格审查的程序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资格预审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使用相关部门制定的
标准文本,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2)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开招标的项目,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对于依法必须进
行招标的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应当在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依法指定的媒介发布。
3)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应当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售资格预
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
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
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实施招标投标的下一步程序。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
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不足3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5)编制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潜在投标人应严格依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格式
和内容,编制、签署、装订、密封、标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方
式递交。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
停止发售之日起不得少于5日。
6)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
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
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即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和不少于成员总数2/3的技术、经济等专家
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资格审查。
7)评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写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按照资格预审
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名
单,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资格审查报告。资格审查报告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①基本情况和
数据表;②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③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等;④审查程序和时间、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情况说明、通过评审的申请人名单;⑤评分比较一览表和排序;⑥其他
需要说明的问题。
8)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招标人根据资格审查报告确认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
人,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招标人应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申
请人收到通知后,以书面方式确认是否参与投标。同时,招标人还应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16 03:03 , Processed in 0.168481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