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招标采购案例分析辅导:招投标制度的核心——竞争与公平性
l 招标的核心思想是公平——为所有的投标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公平的评价标准、公平的评价过程、公平的评价结果;保证公平需要必要的公开,避免暗箱操作;对于公平的最终评判需要公正。 t[/B] [/B]招投标的公平性体现在:[/B]
l 初始公平,招标方要为投标方构筑一个相同的竞争环境,使投标方可以获得相同的并完善的信息;
l 过程公平,保证投标人投标过程不受干扰,以保证其自身实力的实现;
l 结果公平,通过设定对于所有投标人均相同的评价标准,保证投标人得到公平评价。 t[/B] [/B]初始公平:[/B]
l 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保凡是有意参与的投标人,均可以获得相同的机会。
l 不得限定非检验投标人是否可以完成预期项目能力的特殊条件,即该条件的设定,不能以此来判断投标人完成预期项目的能力,如果设定,则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潜在的投标人
l 除非特殊需要,不采用邀请招标。但如果采用,也将保证其竞争效果,一般不得少于三人参与,且对于项目、货物或服务的特点均有着严格的限制;
l 保证所有参与投标者均可以获得相同的信息,使其投标的初始点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