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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2012年招标师考试(案例分析)复习重点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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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3: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案例]机电产品国际招标响应性评审
[背景]某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共有A、B、C、D四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评标过程
中发现A、B的投标存在以下情况:
投标人A: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规定了l2项要求必须具备的主要参数,但投标人
A仅提供了其中1 1项参数技术资料证明,另外一项参数,投标人A直接复印了招标文件
中关于此项参数的要求,并承诺其投标产品能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人B:同时设立了三个开户行a、b和C,其中a是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投标
人B提供的资信证明是投标截止时间前两个月银行C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的复印件。
应该如何评审投标人A、B的投标,评标委员会意见不统一,存在以下两种意见:
(1)投标人A、B的投标均为响应性投标。这里,虽然投标人A仅提供了其中11项
参数的技术资料证明,但其承诺了投标产品能够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要约与承诺的
合同关系,不影响合同履行;银行资信证明的主要作用在于证明其以往资信情况,投标人
B有其开户行C出具资信良好的证明,应该认为其资信状况能够满足供货要求。
(2)投标人A的投标为非响应性投标,但8的投标为响应性投标。因为投标人A仅
提供了11个参数的技术证明材料,另外一项没能提供,仅是书面承诺能够实现招标文件
要求,表明其产品的该项指标没有检测过或没有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接受其投标可能
会给招标人带来风险;投标人B提供的银行c出具的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实际上表明银
行c对其以往履约评价良好,可以采信,故从有利于招标人、节省采购时间和成本来说,
投标人B的投标应判定为响应性投标。
[问题]以上两种意见哪一种正确?为什么?外语学习

[分析]依据商务部《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13号令)第三十七
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中要求必须具备的参数没有提供技术资料支
持的,或者复印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投标为非响应性投标,所以
投标人A的投标为废标。投标人8的投标从投标性质上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其
资信证明由开户行银行c出具,非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a出具,作为判定其以往履约状
况的证据可以采信。但这里因为其提供的资信证明非其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a出具,一旦
其不履约发生争议时,存在对其处罚的执行效力是否有保证问题,为此,评标委员会或招
标人应通过向投标人B进一步质疑,要求其进行澄清或进一步承诺,以保证其履行合同
义务。
[参考答案]
本案中,第一种意见不正确;第二种意见正确,但存在一定风险。《机电产品国际招
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13号令)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投标文件针对招标文件技术规
格书中要求必须具备的参数没有提供技术资料支持的,或者复印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为其
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投标为非响应性投标,所以投标人A的投标为废标。投标人8的投
标从投标性质上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但其资信证明由开户行银行C出具,非其开
立基本账户的银行a出具,会给招标人带来一定的履约风险,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应对投
标人8进一步质疑,以保证其一旦中标,不会给招标人带来合同履行中的风险,而不能
简单地认为其为响应性投标,不对此作进一步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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