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51|回复: 0

[招标法规] 2011年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总结(39)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3:29: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照《招标投标法》第18条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资格审查分为两种方式:www.ExamW.CoM
资格预审
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投标前对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一种方式。
(1)资格预审程序——编制、发布、出售、澄清、修改资格预审文件;潜在投标人编制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并编写资格评审报告;招标人审核资格评审报告、确定资格预审合格申请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向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入发出资格预审结果的书面通知。
(2)资格预审文件——是招标人公开告诉潜在投标人参加招标项目投标竞争应具备资格条件的重要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自发出之日起至停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4)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与修改——申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疑问时,可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澄清。
(5)资格评审——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评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评审标准进行评审;评审方法采取合格制或有限数量制,严守资格评审工作程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2 21:07 , Processed in 0.22479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