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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法规] 2011年招标师考试采购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总结(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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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3:29: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开标
        开标——即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由招标人主持,在招标文件预先载明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公开宣布全部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及投标文件中其他主要内容,使招标投标当事人了解各个投标的关键信息,并且将相关情况记录在案。
        开标是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原则的重要体现。
        1、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为同一时间,应具体确定到某年某月某日的几时几分,并在招标文件中明示。中 华 考 试 网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按时开标,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后开标,更不能不开标就进行评标。
        (2)开标地点
        开标地点应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示。开标地点可以是招标人的办公地点或指定的其他地点。
        (3)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修改
        如果招标人需要修改开标时间和地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2、开标参与人
        《招标投标法》第35条规定:“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l)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实际招标投标活动中,开标都是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的。
        (2)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是法定的义务,投标人自主决定是否参加开标会是法定的权利。
        (3)其他依法可以参加开标的人员——招标人可以委托公证机构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也可邀请行政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财政部门等参加开标,对开标程序进行监督。
        3、开标的程序和内容
        开标的程序和内容包括:
        (l)密封情况检查——当众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进行。如果招标人委托了公证机构对开标情况进行公证,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如果投标文件未密封,或者存在拆开过的痕迹,则不能进入后续的程序。
        (2)拆封——当众拆封所有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对所有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问之前收到的合格的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当众拆封。
        (3)唱标——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唱标,即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4)记录并存档——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场制作开标记录,记载开标时间、地点、参与人、唱标内容等情况,并由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开标记录应作为评标报告的组成部分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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