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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资料] 2013年注册设备监理合同管理重点难点解析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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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3: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导论》的几个概念[/B]
·设备监理的核心服务是管理合同检查工程[/B]
·设备监理工程师是从事合同管理的咨询工程师[/B]
1.[/B]合同管理的概念[/B]
有广义和狭义之分,这里指的是狭义合同管理[/B];
(1)合同仅指设备工程[U]项目有关的[/U][/B][U]合同[/U][/B]:(业主与承包商签订的)
(2)监理者的合同管理是指以业主为主导的合同管理服务(核心服务);
(3)监理单位管理合同是业主委托的任务,所以监理单位是受托人[/B],因此应在委托
和授权的范围内[U]代表业主进行管理[/U][/B].(不能代替,不能超越范围和权限)
(4)监理单位的合同管理(服务)[U]不包括[/U][/B]自身合同(监理合同)和承包人的合同管理
内容.
2.[/B]管理谁(对象)[/B]
(1).(在委托监理范围内的)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设备形成各阶段的[U]合同[/U](包括双方当事人);
(2).由多个承包人参与的项目中还应管理承包人之间的[U]关系[/U][/B](界面)。
3.[/B]管理什么(任务)[/B]
监督并促使承包人的实际工作满足合同要求.(成果性要求和约束性要求)
4.[/B]依据什么进行管理(就是监理依据)[/B]
(1).监理单位进行合同管理服务行使管理权利,履行管理职责的依据是[U]监理合同[/U]。[/B]
(2).项目监理机构管理合同时的依据有:[U]承包合同[/U]、承包人文件([U]设计文件[/U]、图纸、[U]承包人的计划[/U]、[U]方案[/U]、[U]进展报告)[/U]、[U]变更文件[/U]、[U]有关法律法规[/U]和[U]标准[/U]等[/B]。
[/B]
第一章 相关法律[/B]
第一节         [/B]合同管理法律基础[/B]
二.法律关系(P2-5)[/B]
1.法律关系的含义
△2.法律关系三要素(主体、客体、内容)
~3.法人四个条件
~4.法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特点(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同时产生同时消灭)
5.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法律事实:
(1)法律事件(与当事人意志无关)
(2)法律行为(与当事人意志有关)。与事实行为辩异
[/B]
☆三.代理[/B]
1.[/B]代理的法律特征(P5-8)[/B]
(1).行为范围:是“法律行为”不是“事实行为”,是“[U]代替[/U]”不是“代表” 。
(2).人格:[U]以“被代理人”名义[/U][/B](不是“代理人”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
(3)意思表示:独立(代理权限范围内)
(4).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2.[/B]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B]委托、法定、指定
[/B]
☆3.委托代理[/B]
(1).委托代理法律关系
         [/B]    委托合同   
     
被代理人                        代理人
法         授权      
律                   律
  后               行



  果            为
   第三人 (相对人)


(2)委托代理与委托合同的关系(参见P63)
●委托合同与委托代理
[U]两者的相同点[/U][/B]:
(1)都需要委托,即将自己的事务交给受托人处理的行为。(受托人中包括代理人和代表人)
(2)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在代理关系中,委托人亦称被代理人)
[U]两者的区别:[/U][/B][U]
[/U][/B][/B]

区别[/B][/B]

代理[/B]

委托[/B]

人格

只能以被代理人名义活动。

可以以委托人名义,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

行为范围

不包括事实行为(只包括法律行为)。

可以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

法律关系

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只在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

授权

单方授权。

双方当事人合意。

责任

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行为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例:下列说法是正确的( C、D )
A.      既可以委托人名义又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活动的行为是委托代理
B.      既可以从事事实行为又可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委托代理
C.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的称为代理
D.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对第三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E.       代理行为是代理人与被代理人发生的法律关系
☆4.无权代理[/B]
(1)无权代理的三种形式(P6)
(2)无权代理的法律后果(P7)
●追认权和拒绝权(由被代理人决定。追认有效;拒绝无效,由行为人负责)
●催告权和撤消权(由第三人决定。一是要求被代理人追认(催告);二是通知撤消)。民事责任 (催告后被追认,有效;催告后拒绝,无效,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第三人知道的,与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表见代理(视为有效代理)
☆五.诉讼时效(消灭胜诉权的制度)P15-17[/B]
种类:普通(2年),特殊(1年、4年、20年)[/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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