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B][/B]
|
基[/B] [/B]本[/B] [/B]内[/B] [/B]容[/B][/B]
|
地理[/B][/B]
位置[/B][/B]
|
CP所处的经[/B]、纬度[/B],行政区位置[/B]和交通位置[/B],项目所在地与主要城市[/B]、车站[/B]、码头[/B]、港口[/B]、机场等[/B]的距离[/B]和交通条件[/B],并附[U]地理位置图[/U][/B]。
|
地质[/B][/B]
|
一般
情况
|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B],选择下述部分[/B]或全部内容[/B],概要说明当地的地质状况,即:当地地层概况,地壳构造的基本形式(岩层、断层及断裂等)以及与其相应的地貌表现,物理与化学风化情况,当地已探明或已开采的矿产资源情况。
|
若[/B]CP[/B]规模较小且与地质条件无关时[/B],地质现状可不叙述[/B]。
|
密切
相关
|
评价生态影响类[/B]CP[/B]如矿山以及其它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B]的CP[/B]的EI时,对与CP有直接关系的地质构造,如断层、断裂、坍塌、地面沉陷等,要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一些特别有危害的地质现象,如地震,也应加以说明,必要时,应附图辅助说明,若没有现成的地质资料,应做一定的现场调查。
|
地形[/B][/B]
地貌[/B][/B]
|
一般
情况
|
一般情况,只需根据现有资料,简要说明CP所在地区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周围地貌类型(山地、平原、沟谷、丘陵、海岸等)以及岩溶地貌、冰川地貌、风成地貌等地貌的情况。崩塌、滑坡、泥石流、冻土等有危害的地貌现象,若不直接或间接危害到CP时,可概要说明其发展情况。若无可查资料[/B],需做一些简单[/B]的现场调查[/B]。
|
密切
相关
|
应较详述上述全部或部分内容,还应附CP周围的地形图[/B],特别应详细说明可能直接对[/B]CP[/B]有危害[/B]或将被项目建设诱发[/B]的地貌现象[/B]的现状及发展趋势,必要时还应进行一定的现场调查。
|
气候[/B][/B]
与[/B][/B]
气象[/B][/B]
|
一般
情况
|
一般情况下,应根据现有资料概要说明大气环境状况,如CP所在地厂的主要气候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风玖瑰图,年平均气温,[U]极端[/U]气温与月平均气温(最冷月和最热月),年平均相对湿度,平均降水量、降水天数,降水量极值,日照,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特征(如梅雨、寒潮、雹和台、飓风)等。
|
密切
相关
|
如需进行CP大气EIA,除应详细叙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外,还应增加对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区的大气边界层和大气湍流等污染气象特征进行调查与必要的实际观测。
|
地面[/B][/B]
水[/B][/B]
环境[/B][/B]
|
一般
情况
|
如不进行地面水环境[/B]的单项影响评价[/B],根据现有资料部分或全部地概要说明地面水状况(分布及利用情况),地面水各部分之间及其与海湾、地下水联系,地面水的水文特征、水质现状及其污染来源。
|
CP[/B]建在海边[/B],又无需进行海湾[/B]的单项影响评价时[/B],应根据现有资料选择性叙述部分或全部内容:概要说明海湾环境状况,即海洋资源及利用情况,海湾的地理概况,海湾与当地地面水及地下水之间的联系,海湾的水文特征及水质现状,污染来源等。
|
密切
相关
|
如需进行[/B]CP[/B]的地面水[/B]([/B]包括海湾[/B])EIA[/B],详述上面内容,还应增加水文、水质调查、水文测量及水利用状况调查等。地面水和海湾的环境质量,以确定的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或海水水质标准限值为基准,采用单因子指数法[/B]对选定的评价因子分别进行评价。
|
地下[/B][/B]
水[/B][/B]
环境[/B][/B]
|
一般
情况
|
CP[/B]不进行与地下水直接有关[/B]的EIA[/B]时[/B],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地简述:当地地下水的开采利用情况、地下水埋深、地下水与地面水的联系以及水质状况与污染来源
|
密切
相关
|
若需进行地下水EIA,除较述上述内容,还应选择进一步调查:水质的物理、化学特性,污染源情况,水的储量与运动状态,水质的演变与趋势,水源地及其保护区的划分,水文地质方面的蓄水层特性,承压水状况等。当资料不全时,应进行现场采样分析。
|
土壤[/B][/B]
与[/B][/B]
水土[/B][/B]
流失[/B][/B]
|
一般
情况
|
当[/B]CP[/B]不进行与土壤直接有关[/B]的EIA[/B]时[/B],只需根据现有资料全部或部分的简述下列内容:CP周围地区的主要土壤类型及其分布,土壤的肥力与使用情况,土壤污染的主要来源及其质量现状,CP周围地区的水土流失现状及原因等
|
密切
相关
|
当需要进行土壤[/B]EIA[/B]时[/B],详述上面全部或部分内容,进一步调查:土壤的物理、化学性质,土壤成分与结构,颗粒度,土壤容重,含水率与持水能力,土壤一次、二次污染状况,水土流失的原因、特点、面积、侵蚀模数元素及流失量等,同时要附土壤分布图[/B]。
|
动植[/B][/B]
物与[/B][/B]
生态[/B][/B]
|
一般
情况
|
若[/B]CP[/B]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B],但项目规模较大时[/B],应根据现有资料简述下列部分或全部内容:CP周围地区的植被情况,有无国家重点保护的或稀有的、受危害的或作为资源的野生动、植物,当地的主要生态系统类型及现状。若[/B]CP[/B]规模较小[/B],又不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B],这一部分可不叙述。
|
密切
相关
|
若需要进行生态影响评价时[/B],除应详细叙述上面的内容外,还应进一步调查:本地区主要的动、植物清单,特别是需要保护的珍稀动植物种类与分布,生态系统的生产力、稳定性状况,生态系统与周围环境的关系以及影响生态系统的主要环境因素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