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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2012年环评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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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4: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熟悉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
(1)促进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①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给不足而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
②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
③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制开发
④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发来自www.Examw.com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要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2在生产环节,实行清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核
3在废物产生环节,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
4在消费环节,实行环境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例题】
要按照(  )的原则,根据生态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A.无害化减量化再利用
B.无害化资源化再利用
C.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
D.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答案】D
【解析】切勿将循环经济的原则与《固废法》的原则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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