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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2012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资料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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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4:26: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B])掌握环境的含义; [/B]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这里的环境也就是环境保护的对象有三个特点:一是其主体是人类;二是既包括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环境;三是其是自然因素的总体而非社会因素。
[/B](2[/B])了解本法的适用范围; 我考网(www.woexam。com)[/B]
《环境保护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凡在此区域内所涉及对所称环境产生影响的一切活动,均适用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是指我国主权所及的所有领域,包括领陆(领土)、领水和领空;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是指除领海之外,按照法律规定或国际惯例,我国仍然享有管辖权的其他海域,包括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
[/B](3[/B])掌握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规定; www.Examw.com[/B]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主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
一是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二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的污染和影响作出评价,并规定污染防治措施;三是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经过审批,需要通过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预审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两个环节;四是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是计划部门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的必要条件之一。
(4)熟悉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区域、野生动植物自然分布区域、水源涵养区域、自然遗迹、人文遗迹、古树名木的有关规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B](5[/B])掌握加强农业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B]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B](6[/B])掌握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害的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考试用书[/B]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B](7[/B])掌握新建和技术改造的工业企业防治污染和公害的有关规定;  [/B]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B](8[/B])掌握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有关规定;  [/B]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9[/B])熟悉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应当加强防范的有关规定;  [/B]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10[/B])熟悉违反建设和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有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B]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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