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278|回复: 0

[法律法规] 2013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资料11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4:2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1)熟悉森林的分类;     
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类
(2)掌握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有关规定;   
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必须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的,经县级以上林业部门同意后,依照土地管理规定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用地单位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www.examw.com
(3)掌握禁止毁林开垦、开采等行为的有关规定;     
禁止毁林开垦和毁林采石、采砂、采土以及其他毁林行为。
(4)熟悉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的规定。     
(1)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2)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性质的采伐。(3)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5-5 09:43 , Processed in 0.21015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