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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实务] 2012年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知识点(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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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8: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违法用地和建筑的查处
(1)掌握违法用地的界定及查处对策。考试用书
1)违法用地的界定。违法用地是指未取得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土地和不按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占用土地两种情况。
2)对违法用地查处对策。规划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违法用地,就必须立即责令其停止建设活动,并按《城市规划法》和省、市的规划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未取得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占用的土地,由县以上人民政府收回。
(2)掌握违法建设的界定及查处对策。
1)违法建设的界定。《实务》第53页列出的七种情况均属违法建设。
2)对违法建设查处的对策。
甲、处理违法建设按照依法、及时、准确、公开、处教结合的原则进行。
乙、查处违法建设的程序。制止和立案登记,作出处罚决定,申请强制执行。
3)处理违法建设全过程实际运作文件表格,共九种,见《实务》第56-5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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