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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2012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代理实务教材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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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8:57: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二、土地登记代理成果的审核
为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和土地登记代理人在提交土地登记代理成果时,应进行认真的审核、把关,保证土地登记代理结果的公正、合理。
(一)审核程序
对于土地登记代理成果进行审核时,至少应经过以下程序:
(1)初审。即由土地登记代理人对土地登记代理的成果内容进行初审,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
(2)复审。由土地登记代理机构安排机构内部专门人员对提交的成果进行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
(3)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在出具正式代理成果时,应将成果连同初审意见、复审意见一并送代理机构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形成并出具最终成果,提交给委托方。
(二)审核内容
在对土地登记代理成果进行审核时,应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成果内容及形式是否符合委托方的要求;中华考试网
(2)成果内容是否规范合法;
(3)委托代理内容与要求是否合法;
(4)代理步骤及过程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三)需要注意的问题
(1)由于土地登记的专业性和政策性比较强,所以在对土地登记成果进行审核时,应注意土地登记代理过程及结果应符合土地登记的有关技术规定。同时,也应符合有关土地登记、地籍管理的政策规定。
(2)考虑到土地确权、代理解决土地纠纷的复杂性,土地登记代理人应认真收集有关资料,并应实地查勘现场,以了解宗地的实际产权状况和利用情况。
(3)对于提交书面报告的,应在报告对土地登记代理成果的有关前提条件、假设条件以及代理成果的使用限制等予以说明,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代理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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