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我考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查看: 44|回复: 0

[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利用条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4-6 18: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是合同的一个附件,它比较细化了整个项目用地的情况。尤其是对什么样的项目比较重要一些呢?比如开发项目比较大,几十万平方米,一年只算开发六七万平方米,如果把整个的都签土地出让合同,费用太大。有独立的开发用地,可以先预售一个,然后再建。还有一种情况是实在分不开,就采取土地分摊的方式,大家对这块土地都是共有共用的概念,而不是独立的概念。这样写出来,总的面积是多少,分摊是多少,对后续一个一个签合同是有好处的。一般从开始建设到最后竣工,肯定会有差别,不可能开始规划的面积就是最后竣工的面积,基本上都有调整,面积一调,摊的地就要调,这一定要规定。如果增加只是一定范围内的面积,土地面积就不再调了。在规划条件上,附件写得清楚有利于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Woexam.Com ( 湘ICP备18023104号 )

GMT+8, 2024-9-28 11:17 , Processed in 0.20997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