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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2012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辅导:地籍图的测绘内容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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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8:58: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地籍图的测绘内容与要求
(一)基本地籍图的内容
基本地籍图的图面表示应主次分明、清晰易读,在清楚反映地籍要素、必要的建筑物及其占地状况、土地分类界线的原则下,适当反映其他地物要素。具体讲,地籍图的内容分为地籍要素和地物要素。
1.地籍要素
(1)行政界线,其内容与要求与房产图一致。
(2)地籍号、地类号、座落、土地使用单位等应与地籍调查表一致。面积仅在铅笔原图上注出,以平方米为单位,注至小数点后两位。每宗地都应注出地籍号和地类号。宗地跨幅时,相邻图幅均应注出。路、街、巷应注名称,宗地内注出门牌号,相连门牌号可跳注,字头向西或向北。宗地内还应注出土地使用单位名称,共用宗地应注出主要使用单位。
(3)宗地界址点与界址线。宗地界址点应正确反映实地情况,界址点应严格位于界址点中心连线上。界址边长小于或等于图0.8mm时,不绘界址线,在0.3mm—8mm之间时,界址点圆圈符号重叠部分不绘出。原图上应注解析界址点,连号可跳注。街坊外围轮廓与最外层宗地的外侧界址线重合时,巷口用虚线连接,以表示出街坊范围。各类线状地物与界址线重合时,只绘界址线。
(4)已完成土地分等定级的区域,应表示土地等级界线。中华考试网
(5)地籍平面控制点是测定界点和变更地籍测量的依据,图上应表示其位置、名称、等级、埋石状况。
2,地物要素
地籍图的地物要素与房产分幅图的地物要素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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