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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地籍调查第三章第3节精讲(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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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三、解析界址点成果
解析界址点成果通常情况下由解析界址点坐标及解析界址点点号两部分组成。
表3-7界址点成果表

四、勘丈法确定界址点的位置
采用图解勘丈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时,全部界址点都没有高精度的解析坐标;采用部分解析法进行地籍细部测量时,大部分街坊内部的界址点没有解析坐标。对于这些界址点,必须用勘丈值确定它们的位置。《规程》规定要量取“界址点之间距离、界址点与其邻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目的就在于此。界址点之间距离、界址点与其邻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应记载在宗地草图上,并利用它们在图上确定界址点位置或编绘地籍图。如果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在实地指出界址点位置时(例如:界标物及其上面的界址点标志已经丢失,发生界址纠纷时),可以按宗地草图的记录,从邻近的有关地物点出发,用关系距离交会出界址点位。应该指出,相邻界址点的间距,实质上也是关系距离,不过有时单靠相邻界址点的间距,无法准确地确定界址点的位置。
利用勘丈值在实地能高精度地恢复界址点的位置。如果地物点丢失了,则相应的关系距离也失效了。勘丈法原理简单,也实用,界址点较多时,每一界址点都量3—4条关系距离,工作量就相当大。还应说明一点,关系距离是为勘丈法确定界址点位置用的。如果界址点已经测有解析坐标,则界址点相对于邻近地物点的关系距离勘丈数量可酌情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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