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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调查] 2013年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重点浓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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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节 界址调查
一、 界址调查步骤:1、本宗地、相邻地使用者及调查人员共同到场;2、认定后,双方现场设界标,绘宗地草图,勘丈界址边长扩边长,填写成果。
二、 界址认定要求我考网(www.woexam。com)
1、界址线间距:0.5m 用地批支与用地图界成一致,本宗地指界。
2、 单位——法人代表(法人代表书、身份证);个人——户主(户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3、 对指界人缺席或不签字处理:一方缺席,发另一方指界确定;双方缺席,现状及地方习惯;违约缺席指界通知书,如有异议在15日提出。
第四节 地籍编号
一、 地籍编号原则:适应性、统一性、可扩展性、可更新性、实用性、惟一性
二、 地籍编号的方法:1、地(市)级分为四级:区(县)——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区(县)、街道(乡、镇)文字表示,街坊(村),宗地用数了表示;街道、街坊以两位数字表示,宗地编号以三位数字自西向东,自北向南,从“1”开始;地籍图图面宗地仅注宗地号,县级行政区编号0020305028或002-3-5-28
2、县级:三级:街道(乡镇)——街坊(村)——宗地;0412115或4-12-115外语学习

三、界址点编号:界址点编号是宗地界址管理基础;界址点编号:宗地;图幅;地籍街坊 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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