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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与方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第四章精讲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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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6 19: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
一、定义
      宅基地使用权是经依法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给其成员用于建造住宅的没有期限限制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
    2、符合建房申请宅基地条件的。
三、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
   审批注意
   1、要严格控制用地面积;
   2、要遵守土地利用规划;   农用地转用审批
   3、宅基地审批要公开、公平和公正。
四、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及限制中华考试网
      享有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有限制的处分权。
五、宅基地闲置的处置   (两年)
第四节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
一、定义
      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是经审批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投资方式向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性活动的乡镇企业提供的集体土地使用权。
二、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主体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立的独资经营企业,入股、联营的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设立的企业
三、乡镇企业用地使用权的取得
   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观部门提出申请,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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